丘于2006年购买了位于深圳宝安区一村民林先生宅基地及地上楼房(该房屋是其于1998年从本村一港人购买,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但因其他原因于2012年由居委会盖章证明。购买当时林先生称土地规划许可证等有关资料,已上交村委申请办理房产证,产权人仍是第一手港人名下。故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现丘对访房屋拆建。请问:1、丘是否有该新建房屋的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2、如丘没有土地使用权,可通过何种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及房屋使用权?
房产证于2007年申请到了,产权人仍是第一手港人名下。请问该如何处理?
92年 我二伯伯为了批面积造房,把他的房(农村宅基地)卖给我爸,其实是假卖,我爸并没出钱,但是办了相关的手续了,昨天去档案馆调出来了所有手续,但03年的时候,二伯让一个亲戚代笔为他写了一张赎回这间卖给我爸的房,我爸签了字,但二伯没有去办过任何赎回去的手续, 现在碰到拆迁问题,村委显示房是我爸的,但我爸说二伯
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购买农村宅基地或者房屋而与农民所订立的买卖合同
城市居民购买农村私有房屋后,如果已购房屋已经有批准权的机关批准并取得合法权属证书的,出卖人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请问这款条例出自哪里
我们家是上海奉贤区某地的(农村户口),6年左右前 父母亲因为要供我读书,故卖了自家的房屋,买方是上海市中心的人(城市户口),当时个人签订了协议说:本方自愿将房屋转让卖方,放弃一切拆迁权利等等。当时也找了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做了个公正。 我想问的是如果我现在想把以前的房子拿回来 还有办法么?当初签订的协议
城镇居民,于1991购买农村房屋,现要进行拆迁,原房主说是宅基地,要求法院判定原买卖合同无效,法院是否会支持。在当时,我们买卖房屋时经过村委会,镇政府同意,并在房地产管理所办理交易登记。购买人属于知青。
1992农业户口时,在本村批下宅基地,并盖的房,又于1998年出售给了同村村民,买卖合同中只签订了关于房屋买卖的相关信息,并未提及宅基地所属之事,1995年将户口迁出,2001年转成非农。 请问,现在我是否对此宅基地有所有权。 如果拆迁,能否得到拆迁补偿款
我于2000年卖了一栋5层半的房屋,对方拖欠6万尾款至今,多次讨要无果.房产证2007年已办对方名.我2009年9月起诉对方,要求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退还房屋.法庭于2010年8月做出裁定驳回诉讼请求.我不知道该咋办,恳请建议,谢谢.
07年我妈妈违背我爸爸的意愿将老家的房子卖给了一个老乡,协议署名也是妈妈签的,并把宅基地使用证书(相关署名是爸爸的)给了他。当时因为妈妈已经收了对方的钱且签了协议,爸爸不懂法律,认为已经完全无挽救的余地,所以只好无可奈何。时至今日,已经过去几年了。现在,如果爸爸要将此事诉诸法院要求取消这份协议,不知是
我父母各60个平方分配到我和姐姐名下,我们已拆,搬到安置房,父母所住的老房子是他们(父母)的名下,现在已是危房,他们不肯搬出来,问;能不能重建,水电能不能通
5年前我家拆迁,当时可以选择拿宅基地自己造房子或者拿商品房。我家和爷爷奶奶一起住,姑妈的户口还在我家里没有迁出去,所以也拿到了拆迁赔偿。当时我们家选了商品房,所以没有宅基地,爷爷奶奶和姑妈拿了一块地皮。因为姑妈已经嫁到镇上去了,并且因为经济原因决定不在乡下盖房子,我家和姑妈家协商一致后购买了姑妈的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