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05年借给乙1万元,注明月利息5% ,06年乙还给甲5000元,并且借条从打注明月利息2%,以后每年甲向乙要钱,乙无力常还的情况下,借条都重新打,本金加利息就这样算至今。。。。请问 :1这是高利贷吗?2法律会承认现在的借条上面的所有金额吗?我帮朋友问问,谢了
朋友于2008年10月向我借了八万元钱做生意,他写给我的借条没写清还款时间,借条上他写了借款数目、利息、借款日期,但是只有签名,没有盖章,也没有按手印,请问这张借条有效吗?而且,现在我有急事,催他还钱,可他一再推脱说做生意亏了,没有钱还,每次说下个月还,但是到了时间又没有音讯,我给他打电话他又推到下个月,
我和同学三人学车被教练各骗去3800元学费,拆穿后经协议答应在指定日期内还款,但到了时间她玩消失,电话手机不接,问下,此类金额过万,可以立什么案,法律上怎么处置她?比如拘留还是其他,谢谢
背景:目前我们夫妻关心不是太稳定,女方要求男方或男方父母出资买汽车,价值在11万左右,为了维持婚姻,男方父母不得不出资购买汽车。所以想咨询,在万一夫妻感情破裂甚至离婚的情况下,男方及父母如何收回因出资购买汽车的那11万?以下操作流程:男方父母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把购车款打入男方银行账户,男方再把此账户里的
债务纠纷:为让借条可失效,骗子花言推期限,转眼两年匆匆过,而今借款仍未见,唯求法律主公道
债务纠纷为让借条失效,骗子巧言拖时间,十万现金无处讨,下岗教师悔断肠,唯求法律主公道我是一名下岗教师,李某是我的朋友,他于2008年6月18日(凭据日期),向我借走5万人民币,凭据上李某答应于12月8日归还于我,并写下凭据;2008年9月15日,李某给了我之前5万元借款的利息(5分利息),由于高额利息的诱惑,当他再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