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离婚纠纷涉及房产问题:一套是婚后我名下的我单位的集资住房,因为地皮是单位的,房价比商品房便宜得多,每平方2000元,160平方米的房子总价32万元。共同出资20万元,银行贷款12万元。第二套住房是婚后男方名下的其单位集资住房一套,已交5万元。两套房都未交工,也没有房产证。请问:一.按以上财产,请律师代理诉讼,费用大概具体是多少?计算的基数是什么?(按已交房款20万元?还是总房款32万元?或是市场价?请具体指点,谢谢!)二.若起诉离婚分割上述财产,没有房产证,法庭一般会怎么判归属?若判使用权,我得到我单位那套房使用权的可能性有多大?三.象上述这种情况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一般会怎么判?谢谢!
我妹夫在婚后承包了饭店,为方便买了车和电脑,现在他们夫妻不和协议离婚,他说饭店是承包的,法人不是他,车和电脑是为饭店买的不属共同财产,饭店和饭店的收益不能分给妹妹,但是他承包饭店时所有贷款、借款都是以夫妻名义借的,请问饭店和饭店的收益、车和电脑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协议离婚期间可以请律师和他谈吗?
叔叔和阿姨结婚十几年,女儿十四岁,叔叔是入赘,进门前未带任何财产.外公在2000年过世,2002年农村土地征用,2008年入住新房,外婆建在,可是房产证上登记的是阿姨的名字,而且还未办下来(现在还可以把户主改成外婆的名字么?如果可以应该怎么办?),2008年底叔叔外遇(可是找不到证据),从此家里风波不断,2010.8.22日
我和老公离婚后,所有的财产只是口头协议就离婚了,但是离婚的当天我们就和好了,只是办理了离婚证,后来我们又在一起生活了一年多,现在我已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割我们夫妻存续期间的所有的共同财产,我们开庭时他也承认我们同居了1年多,所有的财产没分割,但是现在他把所有的存款全都从新取出来从新的存了一便,我是在200
我和老公离婚的当天就和好了,一直住在一起,财产也没有分割,所有的存款.还有车.房子全都是我老公的名字,离婚的时候也只是口头说好了该怎么分,现在我们又要分开,所有的存款他都从新取出来存了现在的日期,还说这些存款和我没有关系,还有2台车.房子.车库.他也过户给了孩子和他的父母,这些都是我们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
本人是男方与前妻有两个孩子一男孩一女孩离婚后女孩归女方男孩归男方因为拆迁国家给的平米数钱离婚时已经给了女方 女方是非农业没有女方的钱只有孩子的 离婚时已经给了女方 现在离婚已经快一年了又有一个孩子的地上物钱3000元 我们同意给女方但是女方的家庭经济条件一直都靠着这些钱生活 我们考虑到孩子的问题不想把
夫妻中,女方告男方:女的,跟被告有一男(09年)一女(07年)两个孩子,说是丈夫有家暴倾向,经常对她拳脚相加,还和其父母一起,好几次打的她住院治疗,为了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她曾经报过警,警方把她送到医院,丈夫及家人从未去医院看望她(07年)。身体稍微康复后,她偷偷跑出打工,其间思女心切,回家探望,与丈夫和
我与男方于2008年6月办理结婚证,男方家里以没钱为由,至今未为我俩举办婚礼。我与男方也没有生育小孩,没有任何名下存款和房产。男方于2009年2月失业,没有再找工作。结婚至今我依然住我父母家中,男方没有与我同住。在结婚的2年期间,男方没有履行做丈夫的义务,也不能肩负做丈夫的责任。我不堪忍受男方游手好闲,在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