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和伯伯当年分家的时候农村的房子各分到一半,父亲西半间,伯伯东半间。现在伯伯已经离婚房子给个老婆。现在由于我家的房子已经十分的破旧,房子里面用塑料薄膜做了个蓄水池,想拆掉重建,经过协商伯伯他老婆无论如何都不同意将其半间拆除。请问我们可以自行拆除属于我们的那半间吗?如果拆掉的话东半间随时会倒塌,不仅使我们不能重建,路人也会受到威胁,请问可以强制拆除吗?如何办理
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非诉裁定,申请以危房(未能提供符合法定要求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可否用行政确认为案由提起行政诉讼。
看中一间祖屋危房,祖屋的房产证是其爷爷的名字,其爷爷已过世70多年,其大伯也已经去世,由于时间久远,且其相关继承人数较多,资料缺失,无法办理继承过户。现想通过律师见证的方式与其主要的继承人签订相关的房屋买卖协议,并进行登报公告。 1、请问这种方式买卖房屋是否妥当? 2、其他人员若对其继承权存在异议,其诉
看中一间祖屋危房,祖屋的房产证是其丈夫的名字,其丈夫已过世,其现定居于香港。并且已经取得公证证明其为法定继承人。但是由于房屋先被定为危房,无法办理继承过户。现想通过公证的方式与其签订相关的房屋买卖协议,全权委托我来修葺房屋,办理过户。 1. 请问是否需要先将房屋修葺以后,对方才能继承,然后再过户到我
情况是这样的,我所租借的门面是小区门口的门面。门面离地2米高,门面宽4米。因此门面外有个比较宽的台阶,房客在台阶上围了1平方左右的地方作为炉灶,我是二房东,房东是西部集团,前几天他们带人来说要将此炉灶拆除,说是不能跨门营业,但是我们的台阶只有顾客才会走过,并没有放在人行道上,也没有影响路人行走,门面也
危房重建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用地规划红线图显示宗地面积和建筑占地面积均比原面积小了 为什么?
我在办理危房重建手续,土地性质属于国有出让地.当我到建设规划局拿到用地规划许可证和用地规划红红图时发现 用地面积栏 的数量较我原来的数量少了2.5平方(宗地面积) 另个建筑占地面积比原来少了近5平方. 我房子前是路 规划局将房子整体后移了1.2米 那么我想知道 现在这种情况这后移了1.2米的面积近18个平方就将成为马路了
没有证件但是地方是我用钱租的,并且又没有污染环境。请问他们有没有权力来拆除鸭棚?
我搭鸭棚,我没有他们这里的土地许可证及相关证件,而且他们还通知我了,不过我们养的这种鸭子它要养大养很久,而且它主要靠产蛋为主,它产蛋的时间短,我们的本钱就赚不回了,如果要搬来搬去的话那产蛋率就会直线下降,到时候就会亏的血本无归的,在这里虽然我没有相关证件,但是我用钱租下了两个鱼塘,我养鸭子不污染环境
我把危房鉴定和全部的图子材料准备好了,现在说我家的房子离市中心的直线距离不到200米,不受理重建申请。前天才规定的,准备材料我起码弄了半年前也花了不少了。我该怎么办?要是危房倒塌出人命了谁负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