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是一名国营企业员工,现在我所在劳动合同的单位是公交公司的三产,属于独立法人单位。由于我的上级单位公交公司的企业合并整合后。造成我所在的三产的岗位取消。经过上级单位的内部招聘已经在现在的工作岗位上岗半年之久。由于企业整合调整比较大,我在竞聘过去的时候签了一分调岗的文件,相关内容就是:劳动关系暂时不便(还是在原三产单位),工资由三产单位代发(实际由我现在所在的上级单位拨款),工资暂按上年度平均工资支付,不得随意申请调整岗位等。 与我同时竞聘过去的同事共有8人,我们都是来自不同的分公司或者是原来本部的员工。由于以前的工作岗位不同我们的工资各不相同,我的工资与本岗位其他同事最多差2000多元,现在是我心理特别不能平衡。还因为我们以前的三产单位不盈利,今年的半年奖却没有我的,可与我同时到岗上班的同事们都有,就是因为他们与我的劳动关系单位不一样。 现想请问律师的问题是,像我这样的劳动关系存在属于正常吗?企业有没有违背劳动法?今年实施的同工同酬,我是不是可以向企业申请给我按照本岗位最高工资的不起差额呢?想请律师提点企业还在那些方面触及了我们劳动者的利益?
我于去年出了车祸,导致大腿严重骨折,公司不予理睬而起诉要求索赔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现在一审结果是劳动关系成立,问题是现在这个劳动双倍工资的赔偿是否可以拿了?工作认定是否可以做了?具体程序不清楚 请有关专业人事给予回复指点
劳动关系解除需要现单位给派遣公司发文件然后派遣公司才可以给我们下解聘通知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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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诉讼恢复劳动关系合同期满后期间属不属于在单位上班呢?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吗? 补充:在诉讼时遇到了劳动合同期满,但还没判决的情况下,期间还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吗?
我08年2月去南通一家单位做外贸业务员的工作,当时签订合同为1年,09年10月份,合同到期我给单位写了一份辞职报告就离职了,后来到属于同行业的单位上班,因为涉及以前客户的一些订单给了新的单位,老单位就把我的劳动关系及养老保险手册扣留在他们单位,至今没有归还解决,现我想请教陈律师,我该怎么做?不知道怎么解决我
毕业前就去公司企业上班,构成劳动关系了吗,还是只有毕业了才能确定是劳动关系?进公司时说了是试用期,而且上班直到毕业后,并且一直都没有签合同,应该怎么陈述与公司是劳动关系?
我在A厂上班后来自动离职了.一个月后到A厂办了离职手续.还赔了300元钱.现在我到B厂上班社保能叫进去,但人事说我的劳动关系还在A厂,这是怎么回事.我应该怎么处理啊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