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省某医院有医疗官司,受理法院要求做医疗鉴定,然后根据鉴定意见判决。我要求做医疗过错鉴定,可是医院不同意做这个鉴定,而省高院又规定必须双方同意才能做这个鉴定。这不是剥夺了我的权利吗?请问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请问明显医疗过错的还需要做医疗鉴定吗?医疗鉴定和司法鉴定哪个对患者有利?
由于明显医疗过错,法院是否还需要让患者做医疗鉴定?医疗鉴定和司法鉴定哪个对患者有利?
今年3月29号在医院做剖腹产手术,手术后发现不能走路。去上海华山医院检查结果L2神经损伤明显。现在平地能走一小段很慢。在医学会鉴定,鉴定结果医院没有过错。可现在都九个月了腿每天都疼特别是晚上。走路还是不方便。上厕所要人搀扶才能蹲下。医院说鉴定结果他们没有过错就没有任何责任。是不是医院就一点责任都没有!请
本人亲属在某二甲医院作腰椎管狭窄手术中(主刀大夫为三甲医院的),心脏骤停,输血达4000多毫升,在手术室达20于小时,出手术室后转某三甲医院抢救。经全力抢救,患者已有生命体征,但意志仍未回复。因抢救医疗费昂贵,患者家属已难以承担,急需明确责任,以保证患者的继续治疗。请问目前能进行申请医疗鉴定吗
我哥不慎跌倒致右肩关节脱臼,在省级医院复位后致臂丛神经损伤,病人现在还在医院住院治疗,不知现在能否可去做医疗过错鉴定,南昌市如何作医疗过错鉴定,
第一次住院,主治医生诊断为多发性肌炎,未做肿瘤排查,造成漏诊。第二次住院,另一位主治医生仍然按照多发性肌炎治疗,在其住院病历中子宫B超显示右侧附件区探及79×63mm的混合回声,无回声和较强回声为主,其内探及点状血流信号,但主治医生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和履行告知义务,患者及家属对此一无所知。使患者未能及时得到
有人说一定要用《人体损伤残疾鉴定标准》,如果可用《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鉴定,请问依据是什么?真心请教大律师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