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河北白沟,地方政府强行收购农田保护区,每亩地说给各户3万元,不知为啥只给1万元,说另外2万元大队给保管。如果各户不愿意政府就找借口把人抓起来。这样合法吗?请问中国法律有这方面的赔偿标准吗?
我进地方政府四年,至今仍未签订合同,今年,我提出让地方政府给我买保险,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我有权让地方政府从我工作之日给我买吗?还是只能从08年开始买?如果地方政府不予理采,请问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我们这里是一个小镇..地方政府将一些垃圾清理环卫的工作承包给了地痞流氓,由这些人每年去收取所谓的“垃圾管理费”,一个店铺120.做饮食的要交240.这些所谓的清理工,每天就只是将到在一起的垃圾拉出去倒掉,但是并没有打扫过街面上的卫生..也就是成堆的垃圾他们才清理,零散的就不管了...现在年底了,这帮人又开始了.由于
这题怎么不适用“地方政府工作部门的派出机构的复议机关是该部门或该部门的本级政府”原则?
杨某在甲市乙县县城宾馆接受“援助”,被乙县公安局永华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 杨某对永华派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欲提出行政复议,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是(多选) A、乙县公安局 B、乙县人民政府 C、甲市公安局 D、乙县人民政府法制办 给的答案是BC,但是我觉得是AB啊!
我买了一套房,当时房产证上包含我家门前的绿地,可是艾镇政府因为盖了一些商铺,所以扩路就只能从我家门前过,要把我家门前的绿地给拆除,本来打通马路是好事,但这样强行拆除我家门前的绿地总是不对,而且所有业主都不同意,请问民告官能赢吗?简直没有王法啊!这条路是浦东齐河路和杨高南路打通,就占用我家门前的绿地,
开封市地方政府规定是否有权剥夺我合法国有土地使用的个人合法权益?
专业律师你好!95年前7月我在开封市西郊开发区购买了住宅用土地,97年5月在开发区政府部门办理审批下了国有土地使用证用于住宅建设。位置在开封市开发区市政府南面约300米,面积:273.03平米(四分地)。现在市政府要建博物馆,按开封市政府规定土地充公象征性的补偿500元/平米。(当地土地目前实值:200万~350万/亩。95年
2006年地方把粮田无条件征收修成路基,省国土资源厅下来调查当地政府又让老百姓在现有路基上种上农作物。2010年正式形成路基,我们可以得到补偿吗?
在田林县政府以每亩14600元的超低价格收购农民的土地 因是建设公路 农民还可以没什么怨言 后来还是以14600元的价以国家的格名誉强行收购农民的土地建房用;这样合理吗 是否有人可以回答我
几年前的一块宅基地最近要盖房了,建到一半快竣工了当地县镇府不让施工,而且要让拆除,县镇府这种做法是否合理,我是否能够继续使用此宅基地,如果拆除我能的到何等补偿 县长不让盖了,没有原因!通知要拆除,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