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奶奶去世后留有一套公租房,承租人是爷爷的名字,老人共有4个子女,其中有三个的户口都在此套房名下,只有我爸不在,而且四个子女都没与老人同住,因财产分割,我爸想把此套方买下来,给其他三个兄妹一点钱,三个兄妹都已认可,问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把承租人变更成我岳父的名字,而且为了防止以后拆迁补偿问题公证处可以给公正吗?
现在房子承租房主是奶奶,(两套房屋),但奶奶的儿子相继去世,前两个月奶奶也去世了。现在直系亲属就我和我的表妹。但现在两套承租房都被婶婶占用着(表妹的母亲)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该如何分配? 房产证和户口本在婶婶那。
于叔和于婶是一个单位的。有一处平房是单位分的,由于叔承租,08年于叔去世。于婶想将承租房改成自己的名字,需要不需要其他子女签字。(于叔和于婶都不在这里住,他们另有一处产权房。于叔户口在平房,于婶不在)
我家房子是承租房,我父母刚过世,我一家一直与父母同住,结婚后也一直一起住,今年孩子已经20岁了 ,而且我和孩子的户口也在,而户口薄还有我侄子、侄女,但他们没住这里,我可以变更为承租人吗?我嫂子说他们要占三分之一,有道理吗?我该怎么办,如果给他们补偿,是按现在的房价给吗?怎么给??如果他们要房,我该怎么
我爷爷退休之前,获得单位分的福利平房一处,是每月要向房管所交房租的那种,爷爷目前还在世,现在爷爷想把这所房子的承租人变更为我的父亲,我父亲也是共同居住人。但是今天父亲问了相关单位手续的问题,得到的答复是,这个房子是单位福利房,不能变更承租人,如果是这样的话,那爷爷过世之后,这所房子要怎么处理呢?如果
我婆婆80多岁了,有子女3人, 现在在成都有公房一间。 但是她只想把房子留给女儿或者女儿的孩子(不愿意分给另外2个子女),。本想写遗嘱,但是因为听说公房没有产权不能继承。遗嘱也是无效的? 请问要如何处理? 如果申请变更承租人?是否必须经过所有家庭成员的同意?(家里其他人是肯定不会愿意的,又该如何处理?)
律师您好!: 我家的房子是公租房(中央机关房产)在不同的两个单元各有一间,原承租人为我母亲,已经去世,现在还未变更承租人,此房承租合同对应的户籍上只有已销户的我母亲、我爱人、我儿子、女儿、孙子和我。我们一直再次居住20年以上,一直由我们缴纳房租,我除此之外在其他地区无住房。我母亲的其他子女均不在此地户
我祖父母原居住在上海一套底楼房屋,我父亲被国家公派到苏联留学,回国后支援内地分配到江西工作,文革期间祖父离世,祖母一人被安排到楼梯边一间只有几平方米的小屋居住。我于1991年大学毕业,为照顾独自一人的祖母提出留沪申请,批准后户口划到单位的集体户口上,住集体宿舍。祖母去世后,居委会人员提出要借用小屋放置物品,我同
您好!本人现住公租房承租人为父亲,父已于1959年去世,但此后房屋所属单位未告知本人及时变更,我一直继续独立交纳租金居住。近日我想变更承租权到自己名下,产权单位告知需兄妹签署自愿放弃协议,否则不予办理。我的兄妹长期不和父母居住,且户口不在此处。 请问是否还需签署协议,还是我已成为符合法律要求的唯一可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