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大墙角在我房子的东南10米处,是个直角,而我的房屋正东15米是原来中学的老土墙南北走向的,土墙的南北走向没有和政府的对齐而是在政府墙(南北)往东4米处左右交汇。 我的土地使用证标注东是以政府的南北墙为界,一直延伸到我家北墙,实际政府南北墙没有贯通,(在距离我家北墙13米处就向东拐了)但是房屋正东是老中学的土墙,南北是13米,也就是说1999年建房时房东侧我向东扩出4*13米的空地以老中学的土墙为界,现在我用红砖砌把老土墙代替了,今年土地确权没有给我算入土地建筑面积,说是政府墙北批房厂,请问我扩出去的面积能够申请确权吗?政府批房厂能无偿征去吗?确权还在进行中,我还能申请确权吗,关键是土地不给测量。
律师先生您好! 我老丈人和丈母娘可能要离婚,想向您咨询下财产分割的问题。 我是外地人,我老婆是海淀农村的。结婚前因为收入不高,而且双方家里都没钱,买房实在费劲,万不得已,拿我跟老婆两人的存款,把她家的老房子给重新翻建了。现在老丈人丈母娘住前院,我们住后院。 因为我丈母娘信佛教,跟着社会上的那些所
现在我住的地方(两层半),是我老哥的房产证,我提出了房屋赠送书,双方如果在纸上面签字和打手印有没有具备法律效力?前提是没有公证过的,还有就是我表哥现在40岁左右,精神正常,
今年5月18日交的房,8月份开始装修做婚房,楼上业主收房准备装修时发现客厅地面两角对角角线呈S型裂缝长5米左右,楼上业主确认裂缝上下贯穿. 同时我楼下房间天花板楼板相同位置处亦有裂缝.用矿泉水瓶倒水从楼上地面裂缝处立马渗漏到楼下天花板,我天花板在未发现裂缝前已经做了吊顶,与开放商沟通,开发商只愿在没吊顶看得
宝鸡市买的新房,复式结构,交工不到2年,未装修未动过屋内任何东西,也没有从物业要水和电。现在,厨房和卫生间上水管破裂漏水,导致楼下正在装修的房子的房顶湿了一片(不到2平米),我们自己的卫生间也有严重积水,开发商当时承诺房屋保修期为2年。那这个水管破裂责任是谁的,楼下要求赔偿,并且狮子大开口要1万多,这个
10年前我用别人的农业户口托关系在村里分了一套房子,当时跟他说了但是没签协议,最近他来问我要房子说房子名字是他的,要我给他,但是钱是我付的,合同是我签的他的名字,还印了我的手印,他说要告我,打官司的话,对我有利吗
从别人手买的还未签正式合同的期房,开发商已经把认购协议和收据的名字改成我的名字了(把原房主名字划掉改成我的并盖上章),这样是不是意味着原房主退出,合同跟他没有关系了吧?现在找不到他了,怕开发商以后不认账
镇政府大墙角在我房子的东南10米处,是个直角,而我的房屋正东15米是原来中学的老土墙南北走向的,土墙的南北走向没有和政府的对齐而是在政府墙(南北)往东4米处左右交汇。 我的土地使用证标注东是以政府的南北墙为界,一直延伸到我家北墙,实际政府南北墙没有贯通,(在距离我家北墙13米处就向东拐了)但是房屋正东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