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2008年结婚的,2009年底才领的结婚证,2010年买的房子,贷款还没有还完,房名是我老公的名字,以他的名义贷的款,如果现在离婚的话房子会怎么处理,房子有我的份吗?
我结婚15年,老公大我10岁,有一个13岁大的儿子,老公一直以来对我就像一个长辈那样关心我、照顾我,他应该还很爱我,他从来不说。但我们的生活过的很平淡,在我内心我对他只有感激,对他爱与不爱连我也说不清。但现在我爱上别人了,对方也有家庭但即将破碎。我和现在的他都很相爱,他打算跟我一起过,我现在真不知如何是好
事情大概是这样: 2004年结的婚但结婚证是在乡里办的,现经查民政局、档案局都没有底,婚生一子现在六岁,自2006年分居至今也没有联系,现在要解除此关系我该怎么做,之前我到过法院一次,没有结婚证明法院说没有结婚依据没办法判离婚 请尽快回复,谢谢!
背景:目前我们夫妻关心不是太稳定,女方要求男方或男方父母出资买汽车,价值在11万左右,为了维持婚姻,男方父母不得不出资购买汽车。所以想咨询,在万一夫妻感情破裂甚至离婚的情况下,男方及父母如何收回因出资购买汽车的那11万?以下操作流程:男方父母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把购车款打入男方银行账户,男方再把此账户里的
本人是相亲的,相亲的时候按当地的风俗给了女方的见面礼5000元,在后来的相处中,发生了不愉快的事情,女方竞然要退亲,而且已说我在外面有女朋友为借口。概不退还相是的钱,请问能不能走法律途经。谢谢!! 如果走法律途经,希望大吗?谢谢
1993年我与前妻共同购买了一90平米公房的居住权,1996年我们协议离婚,协议上规定我前妻搬离该房屋,2002年房改时我个人购买了房屋的全部产权,现在我想把该房屋转让给他人,请问能转让吗?需不需要还要找前妻签字同意?
婚姻期间,双方签字说明购房屋时双方如何出资,请问纸条有效吗?
婚姻期间双方在一张纸条上签字确定了房屋的首付款是各自支付50%,房屋装修、装饰、家具等所有费用都是女方支付的,现在的贷款也是女方在支付,请问,如果离婚的话,该房屋应该怎样分配呢,那张纸条有什么用呢?
女方要和前一个男方解除同居关系,前提是要后一个男方支付一定的彩礼来还清欠前一个男方的彩礼,后一个男方交了彩礼之后,俩人同居了几个月后,女方现在走了,联系不到,男方想解除这种同居关系,并且要求返还彩礼,下一步怎么做?
我老公和她的前女友有一个孩子.现在都各自有了自己的家庭,孩子跟父亲但女方在结婚后从未给过抚养费只寄两次衣服.我是否可以向她索要抚养费。另外他们以前有一万块的共同债务,是由男方签的借条.这债务是否应该由男方一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