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我签了竞业限制协议,规定我两年内不得到有竞争关系的公司工作,公司在支付8个月的补偿金后就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暂停了补偿金的支付。请问我可以认为是公司单方面解除了竞业限制协议吗?我是否不再受竞业限制协议的限制?现在我到与他们有竞争关系的公司上班没问题了吧?我是否还需要做什么工作才能解除这个协议?
《今天收到公司通知:公司决定不在与***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自动终止,特此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与第九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实施之日起(2008年1月1日)计算。请于2010年8月31日前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完毕后,公司将支付于文军相当于2个月工资额的经济补偿金。本通知一式两份
《今天收到公司通知:公司决定不在与***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自动终止,特此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与第九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实施之日起(2008年1月1日)计算。请于2010年8月31日前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完毕后,公司将支付于文军相当于2个月工资额的经济补偿金。本通知一式两份
我现在是一名在职教师,2008年7月就职,已经工作两年,当时毕业时与区教育局签订了一份五年的大学应届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到工作岗位后未再与教育局或学校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现在我想辞职,但学校相关人员说我需要付给学校这两年内参加培训的费用,还需赔付给教育局未满五年服务年限的“补偿金”,请问我是否应该付这些
我们公司在工资条中有体现住房补贴和发展基金,但住房补贴只是每年终拿累积的30%,离职时剩余住房补贴转为竞业限制补偿金,而发展基金每月也没发放,累积到你离职时也转为竞业补偿金请问这样合理吗?
公司一员工09年6月辞职,属于竞业限制人员,09年6月辞职后到竞争对手公司工作,公司仲裁及诉讼均胜诉,该员工于10年8月辞职。在这期间公司支付过该员工八个月的补偿金,现在该员工离开竞争对手公司,到11年6月竞业禁止期限结束还差10个月,由于之前其违约,我们可否追回该补偿金,如不追回,是否支付其2个月补偿金即可?(
我是一名发型师于200905与发廊之间签订了四年的劳动合同其中有一条是,竞业限制: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在以甲方为中心的4公里范围内自行开店经营,或者到其他同行店面兼职工作,如有违反,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今年的7月6号我口头通知发廊我不干了理由是一直没有给我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他同意我离开了可是他现在发廊已经
本人卖住房一套,买房人在产权过户之后不能办理银行按揭,同时也不能用现金及时支付购房尾款。买方延期支付房款,双方签补充协议买方支付购房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给卖方,请问补充协议中称这笔钱为“补偿金”恰当吗?
本人在一家公司公司采购工作,收入是月9千,合同上签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是2000元,这个是否合理?如果我离开公司,公司是否要支付呢?如果是这样,我们这个行业比较狭窄,真的很难找到工作,怎么办呢》?2000元在上海市是活不下去的,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