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9年与一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在此村的地段建办水产养殖场,共签20年。承包时村里要求按国家国道征用标准(18134元/亩)一次性付清土地费,另按200元/亩鱼塘水面费(分两次缴清,已缴10年,还有10年的费用未缴)。现在镇里要修建一条公路,涉及我的水产养殖场土地征用问题。由于我签的是长期合同,前期为打开市场投入巨大,目前我投入的资金远远没有收回成本。现在征用方只说退还我所缴承包金(减去我已用年数),水面费只按10年退还(减去已用年数),鱼苗费只按青苗费贴补,建筑物也补偿不足,如按此条件我损失太大,我该怎样来维护我的权益?后期的利益要求补偿合理吗?
2008年同别的村签定了一份5年期的鱼塘承包合同,约定先付3年租金,押金5仟,违约押金没收,没有约定周边环境,现在由于修路主要水源补拦河坝拦断变成死水,合同期内不会拆除,还有2年不想续签合同,请问能否解除合同,是否要负违约责任
你好,我于1991至今一直承包村里的三个鱼塘,之前一直在签订承包合同,三年前合同期满村里也没有一个人愿意承包,于是我继续经营并主动要求签订承包合同,但村队长说不用签订承包合同还是由我来经营,一直到现在每年也都有在上交合同金。现在由于城市规划,可能涉及此块土地的占地问题,大队干部说要把鱼塘拿出来,改做其他
我家承包了村里的鱼塘,合同有效期是十年。合同满了村里没有收回仍是我家继续在使用。也没有另外续签合同。这是否属于续签承包合同,承包期是否还是有效期十年? 没有续签但是每年我家都交了承包费的。
承包村里的鱼塘,因98年发大水等各种原因没有续签合同,之后也没有没有交钱给队里,在这期间自己一直实际经营鱼塘,并对鱼塘进行了深挖筑堤防洪改造,现在村里要求补齐往年未交的承包费,并收回鱼塘重新招标,请问我可以要求对鱼塘改造费用提出补偿吗, 如果有,这个是要求村里补偿还是可以向下任承包人就前期投入的鱼塘的
王辉承包李玉家土地10亩,承包费一次付清1万5千元,承包30年,现因承包价格上涨,双方引起纠纷,还剩14年到期,李玉要求补偿5万元,王辉不同意,请问李玉要求补偿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