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农村鱼塘承包合同
农村鱼塘承包合同 我于2009年与一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在此村的地段建办水产养殖场,共签20年。承包时村里要求按国家国道征用标准(18134元/亩)一次性付清土地费,另按200元/亩鱼塘水面费(分两次缴清,已缴10年,还有10年的费用未缴)。现在镇里要修建一条公路,涉及我的水产养殖场土地征用问题。由于我签的是长期合同,前期为打开市场投入巨大,目前我投入的资金远远没有收回成本。现在征用方只说退还我所缴承包金(减去我已用年数),水面费只按10年退还(减去已用年数),鱼苗费只按青苗费贴补,建筑物也补偿不足,如按此条件我损失太大,我该怎样来维护我的权益?后期的利益要求补偿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guifan……(江苏-盐城)
提问时间:2013-08-05 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