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有医师证,但是超范围在药店执业,药店有输液室,属于非法行医吗?另患者死亡,死亡原因为1-青霉素皮试过敏,过敏性休克,属非法行医致死罪吗?2心梗猝死,属于非法行医致死罪吗?谢谢回答
现在正等尸检结果,如果是患者本身超敏体质(我查过医疗事故法,说是患者本身体质原因死亡的话,不构成医疗事故),过敏性休克死亡,医生构成非法行医致死罪吗?或者尸检结果是确定心梗死亡,医生构成非法行医致死罪吗?
朋友的父亲无医师资格证,开了个小诊所给人看病,上周有个老婆婆胃不舒服来输液后死亡,家属已提出赔偿,如果赔偿家属后家属不追究责任会判刑吗?
在八.九.十年代个体行医者依照(88)卫生部《医师中医师暂行管理办法》和94《医疗管理条例》,对无学历无职称人员参照卫生部颁发的《卫生技术人员职称及晋升条例》标准,相当于医士技术人员要求进行考试,合格者发给技术职称证,再申请开业,事实卫生部门倒置了该程序,不给办理技术职称证,才导致执业医师法实施后的法律不
有医师助理资格,医师执业注册在一家内科诊所,但其工作地在一家没有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证的场所工作,构成非法行医罪么?
你好 我家人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开了一家黑诊所,去年曾被查过几次,今年五月份又被查到,把人带走了到现在二十多天了也没有个说法,我想问问怎么回事。
张*为无证行医,13年4月25日给付*开了一个药方泡酒服用,5月2日中午付*服用约100MI,下午4时许死亡,经尸检为乌头碱中毒导致心功能衰竭,目前当事医生已被刑拘。咨询律师问题1:现在双方还能否和解而不走司法程序? 问题2:现在能不能将当事医生保释? 问题3:如果现在不能和解当事医生是否一定
张*为无证行医,13年4月25日给付*开了一个药方泡酒服用,5月2日中午付*服用约100MI,下午4时许死亡,经尸检为乌头碱中毒导致心功能衰竭,目前当事医生已被刑拘。咨询律师问题1:现在双方还能否和解而不走司法程序? 问题2:现在能不能将当事医生保释? 问题3:如果现在不能和解当事医生是否一定
“非法行医罪名下人身损害纠纷之举证责任配置”的“”问题引出--案例“”的事实是作者的编造,案情事实并
律师是追求事实真象与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是法制进步的推动者,如果一味地不顾事实而追求读者的眼球,那“非法行医罪名下人身损害纠纷之举证责任配置”的讨论真是空谈而误法事呀!
多年前政府医院即将倒闭时,招商引资与个人合作,几年后被告知无证经营、非法行医而被查封,查封后一年半未出任何处理意见,这种情况该如何维权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