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想法,暂且称之为“商业模式”吧,以公司性质主要利用销售“情侣会员卡”卡费的方式盈利,为情侣之间解决感情问题的同时,对其承诺“凡一年后结婚的,公司给予卡费增加一定比例的红包作为祝贺, 比如卡销售价格为1000元,结婚时候会给与1100元以上作为红包(比率待定可更高),如果一年内结婚或分手以致各自结婚组成家庭的则仅给予极少部分作为红包“返还”。 特别值得一说的是解决感情问题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卖点”是结婚后可以很大比率的获得红包,请问这样的模式是否涉嫌非法集资或者其他犯罪呢,如果不是,注册什么类型的公司能开展这样的业务?谢谢·
我丈母娘在外结识一位据说做煤炭生意的朋友,他朋友对她说投资做煤炭,承诺有高回报,承诺多久多久回报一次,需5万元,在这位朋友的极力鼓吹下,她先后共拿出3万元,他朋友拿了钱只写了个收条,几个月后,据对方说也赚钱了,但需加大投资,要求我丈母娘继续投资,我丈母娘此时感觉不对,迄今为止1次钱都没拿到,所以就要求
以办企业为由,向个人亲戚等借款,现企业停止运行,而所借款却占为自己不还,请问这样算不算非法集资? 并以各种借口推托为由或以高额付息等骗取资金
你好,我是在2011年的下班年经别人介绍是说是去南宁做药材说投的多获得的分红多,因为介绍这个项目的是我姐的好朋友所以我也没多想就投了50000多第一个月就拿到了4000多一点,而在以后计个月了就没分到过钱,我多次像她要会本金可是都一借口给推了,在2012年的四月份吧,我才知道是她们是搞的传销,我想问一下这个钱还能通
张四借给张三20000块钱,张三把钱借给我了,然后我把钱还给张三了,张四找张三要账要不过来,张四就来我家里找我要账,逼的我家里不安宁,我爸被气的翻墙摔住了脚。我要求赔偿我爸的医疗跟家庭损失费,对方不肯赔偿,然后我让张四的车给扣押了,这算不算犯法?
具体情况:该公司(据说是搞石油、贵金属的期货投资)2008年开始做高利息借贷。 2011年从朋友处得知,朋友是该公司的股东(或者称为蛇头),并年底享受分红。于是本人(或者称为散户)给朋友40W交为投资(这个钱是划在朋友的户头下),约定每月返回利息,不享受分红。之后散户收到由蛇头每月给的利息。之后因为各种原因,
亲戚开了一家投资咨询公司, 然后做着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的生意? 由于最近公司客户增多, 公司流动资金吃紧, 公司法人向社会个人借钱 约定利息(大概有20多个人), 然后 再用借来的钱 作为贷款放给抵押人! 这种行为算是非法集资吗? 公司法人再向社会个人借钱时 借款合同是应该以公司法人的个人名义签还是以公司的名义签
情况是这样的: 我一朋友为了查清考试落榜的原因,并和这样的一群朋友聚集到一起,他们为了弄清楚落榜的原因(几乎每个人都只差几分就可以上榜了,而这样的情况引起了他们的怀疑),他们想在弄清楚原因后,最好是还能上榜,为此,他们每人交了一部分钱,每人差不多交了一万或者九千,这些人把钱交给我这朋友让他去办具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