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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算非法集资吗?

这样算非法集资吗? 我有一个想法,暂且称之为“商业模式”吧,以公司性质主要利用销售“情侣会员卡”卡费的方式盈利,为情侣之间解决感情问题的同时,对其承诺“凡一年后结婚的,公司给予卡费增加一定比例的红包作为祝贺, 比如卡销售价格为1000元,结婚时候会给与1100元以上作为红包(比率待定可更高),如果一年内结婚或分手以致各自结婚组成家庭的则仅给予极少部分作为红包“返还”。
特别值得一说的是解决感情问题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卖点”是结婚后可以很大比率的获得红包,请问这样的模式是否涉嫌非法集资或者其他犯罪呢,如果不是,注册什么类型的公司能开展这样的业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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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xu4662……(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8-05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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