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再与婆婆在经济上有所纠葛,比如我一次性给她30万,她同意不再享有儿子遗产的继承权,不再与她的其他子女纠缠骚扰我的家庭,(注:因为她不识字,所以她找子女代签同意协议),不知道这个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益?谢谢
我丈夫于2009年4月因意外身亡,我与丈夫于2001年购有一套住房,现在由我们母女两居住,丈夫的父亲早年已过世,现只有其母亲还健在,除我丈夫以外,婆婆还有5个子女,由于这套房子为自住房,现无法出售,即婆婆无法继承这笔遗产份额,现其另5位子女要我与他们平均分摊婆婆的赡养费用,理由是婆婆的遗产份额我无法兑现,此要
我丈夫于2009年4月因意外身亡,我与丈夫于2001年购有一套住房,现在由我们母女两居住,丈夫的父亲早年已过世,现只有其母亲还健在,除我丈夫以外,婆婆还有5个子女,由于这套房子为自住房,现无法出售,即婆婆无法继承这笔遗产份额,现其另5位子女要我与他们平均分摊婆婆的赡养费用,理由是婆婆的遗产份额我无法兑现,此要
前2年半因为老公去世,有3套房子,其中一套在成都,分割时候说明现金分,房产继承的都归孩子所有,成都房子是按揭,其贷款后续部分26万又我自己独立还清。目前剩下的2套房子因为要过户需要办公证,但是爷爷奶奶反悔不同意去公证[2套房子一套写的是老公名字,第2套是他父母当初卖给我们的,名字是爷爷的名字。]协议当时是签
1、丈夫死后无子女,若妻子再婚,她对亡夫的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继承? 2、公公早于丈夫去世,婆婆再婚并于丈夫死后去世,丈夫有兄弟2人,妻子对丈夫的遗产如何继承?
遗产分割协议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丙方:_______丁方:_______ 父亲***、母亲***已去世,上述各方为大子、二子、三子及四女。两位老人生前留下******房产一座。为了防止以后因遗产继承产生纠纷,现通过公平、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本协议涉及的遗产为:位于******房产一座(约___________元
母亲死后留下一处房产,此房系丈夫死后遗产(当时未进行分割),有兄弟三人平均分割。当时房产需要更名,于
母亲死后留下一处房产,此房系丈夫死后遗产(当时未进行分割),有兄弟三人平均分割。当时房产需要更名,于是决定更名在老三名下,口头协议再由老三将房屋折价的三分之二以现金形式返给另外两兄弟。于是另外两人做了放弃遗产公正。不想不出几个月,老三暴病身亡,而房屋已过户,现在其他两兄弟是否可以要求重新分割遗产,由
母亲死后留下一处房产,此房系丈夫死后遗产(当时未进行分割),有兄弟三人平均分割。当时房产需要更名,于
母亲死后留下一处房产,此房系丈夫死后遗产(当时未进行分割),有兄弟三人平均分割。当时房产需要更名,于是决定更名在老三名下,口头协议再由老三将房屋折价的三分之二以现金形式返给另外两兄弟。于是另外两人做了放弃遗产公正。不想不出几个月,老三暴病身亡,而房屋已过户,现在其他两兄弟是否可以要求重新分割遗产,由
姥姥的四个子女,因为发生借贷关系,所以想提前约定怎样分割姥姥的遗产,主要是利用遗产份额还钱,姥姥已经默许遗产为四人平均分配,不知道怎样订立有效,而且四子女担心这期间假如被借款人和借款人发生意外先于姥姥去世,那该如何订立才能保证借款人的利益
前夫死后留下的农村宅基地,属于我跟现任丈夫的共同财产吗?现在的宅基地证是再婚后核发的。怎么界定宅基地的使用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