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离婚需要把一套房子卖掉后再各自买住房,想了解如何操作才能降低费用和损失?
双方决定将离婚前共有的一套住房出售,所得款项按照协商分配后各自购买各自的住房.请问,这样操作是否需要额外支付税费?或者怎样操作才能降低各种税费?
朱律师您好: 我母亲今年8月份购买了一个二手房签订了房屋交易合同,合同规定在我们的房屋贷款发放给卖方之后7日内卖方清费,交出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证然后签交易确认书同时交房,但是7日时限到时卖方说要继续住一段时间,我们不同意,要求他们强行搬家。之后我们入住了,到今天已经半个多月了他们仍然没给我们土地使
我我与病逝的妻子原属两个单位工作,85年我单位分给我一处住房,94年在参加房改时,用我夫妻二人的工令买下了这套房子,2004年我妻病逝,妻的父亲于91年过逝,妻的亲生母亲在我妻12岁时就病逝,现在有一继母亲健在,现已85岁,我现在想卖掉这处房子,我妻的继母口头已表示她不要我的房屋财产,但是也不给我在公正处的文书上
李律师:您好!我购有一套别人的安置房,由于现在该土地证暂不能过户(因为划拔土地)国土局的相关补缴土地出让金还未定,因此我觉得现在房产证过了户而土地证未过户将来也是一个麻烦。但卖方年经较大,说不定那天人就不在了,我想办个公证委托,在土地证可过户的时候在一并办理过户,但不知公证委托在时效性上法律有何规定
在一次吃放当中,一亲戚和我商量要买我的住房,商定30W,昨天他把30W元钱打到我的账户上,我也给他打了收条。(目前我们没有签订买卖房屋协议)可我经询问得知,我的住房目前值50W,并且现在有人要45W现金买的房,知道我的房屋价值后,我就不想卖给我亲戚了,让他在添点钱他也不愿意,说是要不卖就去法院起诉我。 请问律师
我想购买一套房产证还未办出的房子,想请教一下卖方要提供什么有效证件?合同应该如何签订?如何办理公证?我会面临什么风险?不吝赐教感谢!
我买了 一套房子要五年以后才可以过户、现在只是做了公证委托、我怕到时候他反悔我 应该怎办、怎样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谢谢为我解答。
我与今年上半年预定拆迁户手里的安置房一套,于今年1月份办理过户手续时,卖房者(拆迁户)向我索要23000元房屋配套费包括(煤气开通、自来水开通、太阳能等配套)。我与卖房者签订的合同中只注明:“包过户的一切费用由卖房者出。”卖房者说只负责毛坯房的房产证过户,不涉及房屋配套费用。但是办理房产证时必须先交纳所有
我处是一小厂房,A员工开车拉B员工去送货的途中,把B员工甩出车外,造成骨折,B员工住院,我处积极帮助治疗,现在B员工家属提了条件,我们应该答应B员工的哪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