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想像您请教一个问题。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后生有一男孩,现已三岁,因女方觉得男方性格不好,且常打骂,于是提出分手,且男方另有新欢。男方主张男孩的抚养权归他,女方对此没有提出异议。如果女方坚持分手,女方要求男方进行赔偿是否可以,能要求赔偿多少。且孩子各方面该如何处理。由于两人无法达成协议,不知如何才好。女方怎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谢谢!希望能尽快地得到您的回复.
律师,您好!想像您请教一个问题。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后生有一女,现男方觉得性格不好,提出分手,另有新欢。男方主张女儿的抚养权归他,女方对此没有提出异议。而女方因对男方仍有感情,不愿分开。如果男方坚持分手,女方则要求男方赔偿青春损失费和精神损失费。2人无法达成协议,
律师,您好!想像您请教一个问题。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后生有一女,现男方觉得性格不好,提出分手,另有新欢。男方主张女儿的抚养权归他,女方对此没有提出异议。而女方因对男方仍有感情,不愿分开。如果男方坚持分手,女方则要求男方赔偿青春损失费和精神损失费。2人无法达成协议,
男女双方没有登记 ,经双方父母同意,媒人牵线后, 男方给女方一万元的彩礼,并给女方买了首饰等一系列的嫁妆。 然后双方的亲人在一起办了婚事, 新婚过后几天女方拒绝与男方同居,并且不在男方家里待,对男方的事不管不问 ,本人不知所踪,并拒绝再去男方家。请问女方的行为是骗婚吗?属于什么性质? 同时女方家长拒绝归
经人介绍数天未登记结婚证举行结婚仪式共同生活53天后,应家庭暴力被迫回娘家,两年不闻不问,现一纸诉状向我索要退还彩礼和首饰,我强烈要求赔偿我的名誉和精神损失!
在明知对方有配偶(关系破裂但并未离婚)的情况下,未婚男子与已婚女子同居长达8年,现在女子因各种原因要求解除同居关系,重新与原配丈夫共同生活。男子不同意,以电话恐吓扬言杀人等方式要求女方必须支付5万元的补偿,或者女方继续与其保持同居关系共同生活。涉事双方应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涉事双方均构成重婚罪吗
在明知对方有配偶(关系破裂但并未离婚)的情况下,未婚男子与已婚女子同居长达8年,现在女子因各种原因要求解除同居关系,重新与原配丈夫共同生活。男子不同意,以电话恐吓扬言杀人等方式要求女方必须支付5万元的补偿,或者女方继续与其保持同居关系共同生活。 问题: 1、涉事双方均构成重婚罪吗?如果男子起诉女方犯重
遗产继承引起纠纷,牵涉到遗产授予人和配偶间婚姻关系的合法认定问题
本人父亲健在但是身体不是很好,现居住于现配偶处(与本人不在一个城市),由于父亲年事已高,身患风湿,虽有退休金,但仅能维持自己衣食和病患,现配偶觉父亲成她拖累,不想再与父亲生活下去。 父亲名下有原单位福利房一套,于1997年前签订购房合同并入住,但房产证是在2001年才办好,期间父亲与继母在2000年领取结婚证
我和女方结婚时因我年龄不够,没领结婚证。其共同生活一年,给女方一直在看病,其花费有4万多元,病看好并复查回来后,没过几天提出不和而我过了,并无故离家出走。 请问我先在起诉她,能追回我的礼金、酒席及看病的其他花费吗、 总计共花费13多万。 总花费不含看病的。无子女,
某男,某女,2人2001年在未办结婚证的情况下同居,一起生活至2008年,后分开打工,2011年女方因要出走自残。现女方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解除同居关系,除共同财产,抚养权外,南方是否可以要求返还部分彩礼及自残医疗费用.
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结婚了,因为日常的琐事和性格不合种种原因,男方过年没有去接女方,抛弃女方并闹事,现男方以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一案向女方要当初的彩礼钱,这样合理吗?女方应该怎么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