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买保险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前提条件是什么?也就是说在劳动者因违纪被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单位是否还需要支付该款项?总之,双方都有过错。
西安国有企业98年破产,第一批的几十名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2002.4被解除劳动关系,发放219*12=2628元(显示领取失业保险金记录卡),请问这属于一次性经济赔偿吗?是应该按以破产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状况下职工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工龄进行经济补偿,还是按国发[1997]10号《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
公司、街道劳动监察和本人调解后答应支付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我收取了双倍工资的补偿金后,我还能要求公司支付高温补贴,节假日加班费,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补偿金吗? 调解书上写着一次性赔偿,不可以追究其他经济补偿,这样还可以追究其他吗?
律师们 您好: 我的劳动合同期是从2008年1月1日到2012年12月31日的,现在劳动合同差不多期满了,现企业单方面提出不再与我续签劳动合同,企业称支付我5个月的工资(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基数),那么我想知道这里所指的工资基数是否包含我每月的加班费? 我的工资组成结构是: 应发工资=保障工资+绩效+加班费+餐费+
请问我被公司派遣到海外项目工作6年,海外项目工程结束,我不希望再续合同,公司应该补偿我每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吗?合同工资是按工资加奖金签订的,如果补偿是按工资那部分补偿还是按工资加奖金补偿?
我是2010年进入武汉海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上班,应聘的是搅拌车司机。现在公司说要解散司机队伍。(原因是运输承包给第三方物流了)请教专家我的经济补偿应该怎么算? 我进公司的第一年,公司没有给我办理社保。这个公司会给我补偿吗?怎么补的?(现在我的社保公司交600元多点,我自己交200元)
1.在某公司工作3年多,未付我做6休1的加班费和社保,我因此辞职要求对方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支付我3.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辞职前2天我事先和老板通过短信的方式,留有老板不予补缴社保的短信证据。但由于写辞职报告时为了方便顺利走人,写的是因生活和其他原因,仲裁官说我没有书面的证据在辞
因劳动纠纷已经法院起诉,并二审判决。但在起诉时未将经济补偿金加进去,所以和社会保险费一起走了劳动监察程序。 1.当时,劳动监察支队说要证据,所以说要等判决出来才能定论,现在二审的判决出来了,可以支持我的监察请求,可是,监察支队说还要看对方是否会抗诉。这点是不是,他们在拖,毕竟二审的判决已经是终审判决,
在工资平时拿工资分两次拿,一部分打到工资卡,一部分拿现金,现在被辞退,在算经济补偿金的时候,公司不承认现金的那部分工资,公司这样做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