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不能参加选举有法律依据吗? 我是河南省驻马店市平舆县的村民。在我县的第六届村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中,有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不能参加选举这么一条,不知道这条规定有什么法律依据吗?要是没有我们该向什么部门反映? 但是我们也到驻马店市反映了这一情况,他们说这是省里下发的文件,我们也没见省里的
有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的事业单位人员,能不能被选举为副乡长?
我于2012年7月至2013年7月这段时间是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这期间能不能被选举为副乡长?
党内警告处分到底是什么程度的处分,会记入档案吗,可以消除吗?
由于一些原因,党支部想记我警告处分,这个处分会消除吗,会记入档案吗?对以后有什么影响吗?
我是一名公务员,在2010年时被检察机关传唤接受调查,取保候审一年,后案件转到纪委,至2013年2月纪委才给出处理结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从2010年4月份只发给我基本工资的75%,我想请教律师,我还能争取到2010年4月至2013年2月期间减发的工资吗?
我是石固乡社会事务办的负责人,因乡里面用民政资金支付抗旱用油和老百姓的粮田被水淹救灾,地区纪委来我乡查看民政资金使用情况,认为支付不合理,说我没有把好关,给我个党内警告处分,我想问一下这个处分对调资没有没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