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来自绍兴的朋友,在一个建材市场里自己经营一家店面,是租赁式的店面,财产保险是由我们建材市场统一投保的.装璜费律为0.0012,商位存货费律为0.002,那我们总花了保费4380元,装璜保额为15000,商位存货保额为100000,库存保额为2000000.但只有一份财产综合险保险单,是太平洋保险公司和我们建材市场签的一份总合同.上面显示总的保险费,另外还有一张发票.但是我和他们说希望我们的保险直接和保险公司签合同,保险公司的人说要另外交2500元,我想这样费用是不是太大了,而且不知道这个费用是怎么产生的?我想咨询一下,直接和保险公司签合同跟和建材市场签的合同有什么区别?如果商位店面和仓库发生火灾两者赔偿有什么区分?
请问一下,一机动车保险合同,在保险期间,该车与他车相撞受损,经认定第三者负全部责任。保险合同约定投保人须向侵权人主张权利后再向保险公司理赔。投保人已起诉第三人并获得法院判决,但第三人未履行。问,投保人可否再向法院起诉保险人要求理赔
第一,由于管理层的错误违规指挥以及操作人员的疏忽大意引发火灾。 第二,公司未取得消防许可证。 以上两点会对保险的赔偿有影响吗? 另外,指挥者和操作者需要付刑事责任吗?指挥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吗?没有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估算在千万以上。
我购买了家庭财产保险,并且附加了盗抢险,如果小偷到我家偷窃,并且将我家的空调、冰箱、彩电等不能带走的全部破坏了,我能否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关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条款》第二十六条的解读
我问题的关键点在于对《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条款》第二十六条的解读。 第二十六条 保险人依据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在事故中所负的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事故未确定,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事
1我有一套房子,是我和前妻所有,离异后,房子判给了我,我又再婚,现在感情不和 又想离婚,请问,离婚后对方能分割这套房子吗? 2我再婚后,女方带了一女孩,不满18周岁,女方前夫每月给她生活费(法院判决),如果我离婚后,是否也要履行抚养费?? 3 再婚期间,我母亲购买了一套房子,名字是
男方与女方结婚时,男方有房有田地。现两人要离婚,是不是无论在什么情况下男方的房子跟田地都不会分给女方。女方亦无权要求分,亦无权再继续住在男方家呢?除了两人结婚后的共同财产以外,其余男方原有的任何财产都不会分给女方,对吗? 1、有什么特殊情况能让男方不得不分给女方男方在结婚前持有的个人财产呢?2、还有,
我父母亲已经离异,我判给母亲,请问如果我父亲没有再婚,却去世了,请问父亲财产的继承人有哪些?谁是第一继承人?我能继承他个人的全部财产吗?还是部分财产?还是不能继承?如果我能继承财产,我大概能继承多少?
我父母亲已经离异,我判给母亲,请问如果我父亲没有再婚,却去世了,没有列遗嘱,请问父亲财产的继承人有哪些?谁是第一继承人?我能继承他个人的全部财产吗?还是部分财产?还是不能继承?如果我能继承财产,我大概能继承多少? 如果父亲列了遗嘱,说全部个人财产都归子女(也就是我),那我爷爷奶奶还能继承吗?
我们因性格不合,我想提出离婚,双方都无过错。他婚前有财产市值约250万,婚后财产市值约180万,育有2女,11、8岁,他有一老母同住(老母本身有3子1女),请问离婚后我可以分到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