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时间:2013年7月28日上午8:00左右 A方雇主临时雇用B方人员做店面广告牌,B方人员在工作时间内现场施工,一块铁皮竖在地面架子边上,此时A方雇主员工C某经过施工现场,然后C某就说划伤了手(事情发生时间是在C某工作时间),当时B方人员正在上方施工,没有目睹现场经过;不知道是什么情况,但是那块铁皮已经平躺在C某脚下,随后B方人员看到C某手受伤,便随同C某同事一起去医院包扎,医生说C某右手食指二根筋断了,做了手术缝合,出于人道,B方人员垫付了包扎手术费,手术结束后,C某报了警,当警员到医院了解情况后说这不是人为伤害,无法授理,但是做了记录。上午10点左右在B方人员陪同C某打点滴的时候打了电话通知了A方雇主,约一小时后,A方雇主来到了医院,对情况做了简单了解,但并没有任何态度。 现在C某向B方人员索要误工费、医药费等费用,并要求以后造成伤残后,B方人员继续赔偿。而A方雇主现在的态度却是与他们无关,让B方人员与C某双方自己协调。 1、这个情况三方当中主要责任是要谁付的,C某的伤算工伤吗? 2、如果B方人员有责任那是多大的责任,要尽的义务有哪些? 3、如果赔偿的话大概标准是怎么样?
7月1号我和朋友去喝酒,后来一个不认识的人走到我们的包间和我们说了几句话就拿啤酒瓶砸了我和我的朋友,后我们就报警了也没有打他,我的朋友头部缝了8针累计伤口约9厘米之多,我们该怎么办呢?
当事人B租住在房主A的房子内,房子是以前的矮平房,由于前些天晚上有大风暴雨,房前走廊上的不锈钢防盗门上的玻璃被大风吹下,那是当事人正在关门,玻璃正好砸在当事人手上,造成手臂处划伤,伤势相对严重,房主是老年人,现在当事人家属在伤者住院时向房主进行索求大额医药赔偿。房主认为自己有一定责任,愿意承担责任,而
我一朋友小孩在学校上体育课时,被同学打球时意外碰到眼睛,后经过治疗后不能恢复视力,导致一只眼睛失明。这种情况应该怎样索赔,赔偿金应该多少?
平湖一爱美德里的一个没有注册的箱包厂,因规章制度不正规,什么合同不能跟员工正规谈判,签合同,至使大批员工心理不平衡,要结工资走人,老板厂长不是很同意,还用力气道具等东西伤人,问这一问题怎么解决、、、
我小孩在岗厦小学读书,在学校门口被车把脚压伤了,递交资料都一学期过去了,但现在一点消息都没有,我们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