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纠纷打架 对方大拇指骨折治愈后骨折线消失无功能障碍 后以工伤标准鉴定为十级伤残 要求赔偿 我想问下到底打架是以哪个标准评的 而我这里都说是以工伤评的 如果还有其他标准我能上诉吗还是怎么搞
沈律师,你好,我想咨询关于人身损害的案件,案件情况如下:我哥哥,在2009年1月30日,当小车司机给人接亲的路上,因乡村道路窄,与另一辆客车在让路的问题上,产生了纠纷,先是对方客车的售票员(也就是老板)口气不和,出口骂人,后来引起了口角,后面双方又进一步恶化,对方客车老板的一邻居执菜刀将我哥哥砍伤,颈部和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的问题
针对其中第九条与第十一条的比较:雇员给雇主造成意外损失,所以雇主有权向其雇员要求赔偿;同时,雇员因在雇佣工作中受到人身伤害也有权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否说双方都有追究对方赔偿的权利同时兼进行赔偿的责任?赔偿比例没有统一标准么?具体怎么算? 这是两种情况么?在一个纠纷中完全可能有这两种赔偿存在吧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发回重审是否应当适用新一年的赔偿标准
2006年一审交通事故赔偿 2007年上诉,2008年4月发回重审,2008年6月重审开庭审理,这时候的适用的人身损害的标准应该是2008年5月公布的新的标准吗
09年4月14晚上10点我和我朋友走在回家的路上,被4个刚刚成年的小伙子无故殴打,我朋友头部挨了20—30砖头,身上也有伤痕,双臂因为保护头部粗肿,右手其中一个指头有劈裂的痕迹,当天晚上我们到当地派出所报案,线索我也提供了,提供2个,他们在半个月的时间内就找到了其中的一个,在5月6号的下午,我看到其中一个小伙子,
高法司法解释中规定“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此规定中的“年赔偿总额累计”是指该案中在具有赔偿权力的所有被扶养人范围内,把每位抚养人年获赔偿额相加所得之和?
在线律师你们好: 是这样的我与被告是于2005年10月份在单位相识确立恋爱关系,于2007年的2月份开始同居,2008年的1月2日举行结婚仪式,但由于当时我的年龄不具备结婚年龄未办理登记手续,在新婚后的第六天由于宫外孕大出血导致左侧输卵管切除,在2009年的4月份我发现被告与其他女人有染,跟踪后捉奸在床,那时让他去登
2008年七月份,我步行过马路时,不小心与一个78岁的老太太碰撞,导致老太太骨折,医院治疗一个月以后出院,医药费花费大约3万,现在老太太出院已经一年了,出院以后雇佣保姆7个月,保姆费大约花费1万元,伤残鉴定是八级,现在老太太生活不能完全自立,以后一直要有人陪伴护。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
我是在制衣厂上班,我是做QC组长,他是做生产组长,就为了出不出货的问题,因为此货有质量问题,我要求不能出货,两人在争,而当我不注意的时候,他当着很多人的面打了我一个耳光,而我并没有还手,我现在在等上面领导的结果,到现在为止也没有等到结果,他们要我今天上班,到时候给我结果。我想通过法律手段可不可以要求他
前两天,老公跟人打架,是对方先动的手,把我老公打成轻微伤,我的额头淤青出血,我没有动手,对方没事,昨天对方和我老公都被拘留了,但是,派出所没有通知我去处理,我是应该去找派出所吗。另外,我们看病花了1000多,应该怎样通过法律手段来得到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