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有县国土局通过挂牌拍卖形式购买的土地。06年出让工业用地900平50年,协议出让商住用地1100平70年。土地以及地面上房屋以及厂房全都在同一地段。目前政府没有用任何形式通知和得到我们的认可。擅自整片地段拍卖给房开公司成片开发。
政府这个行为是否为侵权行为?是否违法?
我的父母离异,母亲再婚,我一直跟父亲一起生活。我母亲与继父一直再无其他子女,最近我母亲与继父所在的村里对村民有优惠政策,可支付少量的钱购买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用于修建住宅。由于我母亲家庭经济不好,他们觉得没有能力购买和盖房子,所以就找到我说,让我出资购买并建房,条件是等他们离世后房子就归我所有(我不是他
我外婆外公的房产目前正在面临拆迁,但我舅舅一直居住多年,因为我外公去世的早,外婆一直由我妈来赡养多年,已经开具了居委会及单位证明,并且我外婆去世前将土地的房照也给了我妈妈,但是已经失效。现在我妈想同舅舅及另外一个姨妈一同分配拆迁后的房产,是否符合继承法?房屋没有翻新过,一直是外公外婆留下的老房子和土
我们家的旧宅是块共用地,是我小叔,大叔,大伯四人共用的,当时旧宅的房产证我们四家人做在同一本上,但是土地证是分开的,现在想把属于我们的那块土地卖了,可是房产证又不在我们这,我们家只有土地证,我该怎么做呢?!
30年前爷爷去世,爸爸接管家中土地和房产,和奶奶一起生活;有5个姑姑先后嫁人,没有在家中。现在奶奶要求土地及房产归她所有;要求死后重新再分配财产~~合理吗??
1978年我父亲借给A一块宅基地盖房子,所借土地占A盖的房子的一半,没有借条或者字据,但是村里的人都知道那是我父亲的土地给A盖了房子。A已经去世,A的父亲也已经去世,现在A的儿子把旧房子拆了要盖新房子。我父亲现在想把宅基地要回来,A的兄弟和A的儿子的继父因为知道以前的事情,说好了用其他面积小一些的宅基地与我父亲
我家世代都是山沟里的农民,家乡交通很不方便,小孩每天步行十几里崎岖山路上学,如今村里最近的小学校马上要拆除了,所有小孩都要转到更远的乡里去读书,这样更不方便了,还有两年我小孩才小学毕业,为了让孩子能方便就学,想在县城买套二手房,东借西凑的弄到了十万来块钱,托中介找到一套三十年的老房子,是以前老国土局
97年购的两间三层的房子,是划拨性质的土地。当时只过户了房产证,没有过户土地证。后来房子由老人分给两个儿子居住,但没有分割过户房产证,也就是房产证还是老人的名字。现在其中一人想出售其拥有的那一半房产,请问该怎么处理?
当初合同签订贷款资质审批后过户,过户后三天内完成交割,后因协商,卖方同意以5000一月延期一个月交房,日起定在7月28日左右(前后一天),现卖方人以银行还未放贷不予交房,并想放款下来后交房且不予支付5000元租房款。现发现合同中可能未约定过户三天内交房(待确认),目前看到扫描版注自行约定,问题:1、卖方是否违约
家里在09-10年期间买了一块,产权上写的是我个人名字。 大概有三份之一的钱是家里出的 有三分之二的钱是以我的名义向银行贷款的,但这几年时候一直都是我爸还银行贷款的利息。像这样的情况下请问下这产权的归属权归谁所有?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