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审判决:我给对方一定钱款,对方将占用我方的宅基地及对方在我宅基地上盖的房屋归还我方。但在我方起诉对方2个月以后,对方与媳妇协议离婚,将房产给了对方的媳妇。【我方起诉对象是男方,没有起诉其爱人】。现在,执行局以执行对象以不拥有房屋为由,要中止执行。这样合理吗?如果我方追加对方的媳妇为被执行对象,直接写材料给执行局是否可以追加?谢谢!
我以前是一家公司的业务员,两年前我辞职时公司要求我将尚未收回的业务款转成私人欠款,说公司制度是这样的,就是为了方便做账,我本无什么文化且与该公司老板有亲戚关系,所以就随便打了一个十万元的欠条,今年该公司起诉我要求我归还这笔钱,执行书已下,可是我是一个55岁的老头,无保险,无退休工资,身患糖尿病多年,每月吃药,家中
有一份生效的判决,于9个月前立案强制执行,最近执行法官说:“只能执行判决的诉讼费用给我,其他的执行不了。”这个案子其实很简单,就是判决被告在工商局变更注册登记,确认股权。执行法官告诉我执行不了的原因是工商局要求被告去工商局变更注册登记,被告不去工商局变更就没有办法执行?
请问一下,我离婚自己带着女儿,离婚时法院判前夫每月支付500元给女儿,但三年过去了,前夫也没支付几个月,因为我的经济状况比他好很多,所以也没追问前夫。现在孩子读书了,教养费越来越多,我能不能要求前夫把之前未支付的费用一并支付?可不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事情经过,我堂妹与男方已领结婚证,怀孕有四个来月,也办理了准生证,前段时间男方在外意外摔死,获得了部分赔偿款12W左右,现两家协商不成,男方一直要求我堂妹把小孩生下来,否则一分钱不给我堂妹,现在问题是: 1、 我堂妹先去把小孩打掉的话还可以主张哪些权力? 2 到法院打官司了,如果判了,男方还是不给的话,
交通事故案件,其中一被告人和其单位均无法联系到,走了公告的程序,请问这种情况下可直接申请法院执行吗?
交通事故当场死亡,被告方负全责,此案的被告涉及到二车驾驶人、挂靠单位及相应的保险公司,但其中一驾驶人在案发后离开本地没有音讯,其挂靠单位在苏州也是联系不到,所以最后采取了公告,二辆车子都有交强险和三责险。请问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在法院判决后可以直接申请执行,由其保险公司进行赔负呢??
调解书生效,我要付给原告35万元 但是本人现在一个月工资只有2000元 无其他收入 房子2套 一套自住,每个月换银行贷款2600元 一套门面,每个月出租,但也还银行贷款3500元 存款无 基金,债券无! 问律师:如何尽可能减小风险损失?
房管局给我们的拆迁裁决书,去年我们已经胜诉了!今年房管局又发了一份和去年完全一模一样内容的裁决书(除了案号和日期改了一下,其他内容完全一样)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5条规定,如果我们再去法院起诉,法院会受理吗? 还有法院可以介入调解吗?
法院判定的中止执行和终止执行,对案子来说怎么理解?是这件案子等于无效嘛?
法院判定的【中止执行】和【终止执行】,对案子来说怎么理解? 是这件案子等于无效嘛?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民间借贷的问题! 我是一个担保人,我一个朋友从别人那里借钱2万做生意,让我担保。但是到还款日期,一直迟迟没还,所以那个放钱的把我和我的朋友告上法院,收到法院传票的时候,法院已经把我工资冻结,最后法院做出的判决是我的朋友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向原告支付本金20000元,我对此负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