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案件,其中一被告人和其单位均无法联系到,走了公告的程序,请问这种情况下可直接申请法院执行吗?
交通事故案件,其中一被告人和其单位均无法联系到,走了公告的程序,请问这种情况下可直接申请法院执行吗? 交通事故当场死亡,被告方负全责,此案的被告涉及到二车驾驶人、挂靠单位及相应的保险公司,但其中一驾驶人在案发后离开本地没有音讯,其挂靠单位在苏州也是联系不到,所以最后采取了公告,二辆车子都有交强险和三责险。请问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在法院判决后可以直接申请执行,由其保险公司进行赔负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eiwei……(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1-11-07 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