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一个月前找到一家A公司工作,未签订合同,试用一个月后签订正式合同,现在一个月过了正准备签订劳动合同,但我此时想到到B公司工作,并投过简历面试了,对我印象不错并准备录用,但说要等两天,让我对A公司的合同先拖一拖。我想尽办法拖了两天后,B公司那边来了电话说决定录用我,我于是和A公司解除了关系。B公司让我等他们走个流程后就和我签约,可是两天后他们却打来电话说审批没通过,说原来的那个招聘职位因为公司改制不存在了。现在我和A公司也没签成约,变成了失业者,我能否追究B公司的责任?他们答应录用我,才使我失业的,但他们只是电话里说的,没有实际的证据。
银行卡内资金,被别人从外省取走,估计被盗取银行卡信息,制作假卡后取走,因为银行卡未被盗,一直在身上。我可以追究银行的责任吗?依据是什么?
尊敬的律师,您好: 公司总部在朝阳,我在公司六年,职位为招商经理,可是在任期间,公司又派我在石景山地区设立了一个分公司,由我担任法人,承担风险却无任何工资。由于去年我要求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公司给予这些年的经济赔偿,例如加班费,奖金,保险等。由于保险费公司至少要给我补缴8万多,都加起来十几万。于是
前几日,我因与人发生口角而遭人殴打,导致背部软组织挫伤(未出具眼上报告,但有医院病历及拍的片子)。我是否可以追究其责任。我们未达成任何协议。
7月28日,下地看见羊群再吃自家的豆秧,便用棍驱赶羊群,放羊人用放羊的鞭子抽打我,是否能追究其责任
本人于一个月前找到一家A公司工作,未签订合同,试用一个月后签订正式合同,现在一个月过了正准备签订劳动合同,但我此时想到到B公司工作,并投过简历面试了,对我印象不错并准备录用,但说要等两天,让我对A公司的合同先拖一拖。我想尽办法拖了两天后,B公司那边来了电话说决定录用我,我于是和A公司解除了关系。B公司让我
2年前女孩与男孩是情侣关系,因为女孩与男孩发生关系,女孩住进医院并做了手术,男孩说会负责,但迟迟没有负责,推卸责任,2年之后,现在女孩想起诉男孩,是否还能起诉,是否还有效,追究男孩该负的责任,赔偿精神损失费。 那是否可以起诉?那该收集怎样的资料才可以起诉?赔偿?
打人致轻伤、经过派出所调节、赔偿、对方不追究刑事责任。保证书已经签了。 派出所还要求1W块钱的取保候
打人致轻伤、经过派出所调节、赔偿、对方不追究刑事责任。保证书已经签了。 派出所还要求1W块钱的取保候审。应该不应该?
打人致轻伤、经过派出所调节、赔偿、对方不追究刑事责任。保证书已经签了。 派出所还要求1W块钱的取保候
打人致轻伤、经过派出所调节、赔偿、对方不追究刑事责任。保证书已经签了。 派出所还要求1W块钱的取保候审。应该不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