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王某购买自住房向张某借款,并将股权质押给了张某作为借款的担保。 后王某无力还债,张某便请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现在法院依程序降股权转让给了张某并且公司变更了股东名册,但是公司因为事务繁杂,一直未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1个月后,王某又将出资证明书转让给了李某,李某依据和
公司是家中港合资企业,港方有51%股权。现在中方十个自然人股东想把全部股权以3倍溢价卖给港方,对价7000万,届时公司为全外资。 但在外管局报批时,被告知,这些钱打入股东帐户后,不能随便使用,5万美元以上每次结汇必须向银行提供合同、协议等用途文件,最重要的是,还民间借款或公司贷款都不行。也就是说,钱到账
你好:我一有个问题一直以来困惑不解,是这样的,我们是一个国有企业转制后组成一个股份制企业,多年来一直是一个微利企业,去年年底我厂三领导私自与股东以外人先签定收股控股协议之后,又派其中一个领导开始与我们各个股东签定收股协议,有这种欺骗行为,那我们与其中一领导的合同是否有效。
我是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去年提出退出股东会。经股东会研究同意退股,日期定为:2009年12月31日。之后,按要求对公司财产进行了评估(天津市某一级评估事务所评的)、年度报表也已出来了。可至今既没办任何退股事宜,也不能享受股东的任何利益。该怎么办?我有什么办法可用?据有的人传话:每股增值了,没人买,你们是否降
律师们,您好,我现在想咨询下大家,现在有份被告合同经法院保管,想申请时间鉴定,法院会不会对该合同材料进行人为处理,从而影响鉴定结果,由此带来的后果谁负责??
我是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没有征得其他股东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股权以写自愿书的形式转入了另外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这种形式合法吗,我在原来的公司还有股东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