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她都属于再婚,前一段婚姻都各有一个小孩,我有抚养权,她没有抚养权,我们约定不打算要共同的小孩。如果我和她结婚,怎么样才能最大地保证我自身的权益?如果签订财产公证,是否需要双方在场签字?婚前购买的房子需要进行财产公证吗?如果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卖了,是不是就属于共同财产了?这时,是不是需要再进行财产公证?如果我跟她进行了财产公证后结婚,她再找了其他人,我们又离婚,对我有什么损失吗?再离婚后,我需要负担她的生活开支吗?
如果再离婚后,她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来源,我是不是需要负担她的生活开支?
我的未婚夫因为有笔欠款未还清,之后也可能因为这笔欠款上诉到法院,对方要求偿还的金额与实施不符,且未婚夫没有一次性偿还的能力,那做了婚前财产公证的话,还款方式由我未婚夫个人承担呢?
请问律师,我未婚,由父母出资给我购置了一套房产,全款已付,合同是以我的名字签订,网上也进行过备案,为个人所有。契税也已经缴纳。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房产证取得的日期是在婚后的话,该房产被认定为婚前的财产是否会存在异议?如果我结婚是开发商未予办理房产证,是否需要去进行公证处理呢?盼望解答。
双方拟定的婚前财产协议书是否可以作为法律依据,未做婚前财产公证
我们是今年八月份买的房子,当时首付是我们两家父母给出的一共十五万,我俩九月份登记的,在登记之前我俩拟定了一份婚前财产协议书,我想问一下,此协议书能否作为法律依据
父亲再婚,没做婚前财产公证,为避免以后阿姨继承房产,请问如何做最有效,保证子女能继承财产???
父亲名下有2处房产(一处已经有房产证、另外一处还没拿到房产证),父亲刚与阿姨领了结婚证。如何才能保证阿姨不继承父亲的房产?请问: 1.补办婚前财产证明有效吗? 2.没拿到房产证的房子怎么办? 3.如果父亲和阿姨双方有协议,必须要去公证才能有法律效力吗?谢谢
您好,我今年贷款买了商品房,自己交的首付自己的名字,产权证没下来,我想后年结婚,我想结婚前自己去做个婚前财产公证,不告诉他,公证处能给我做公证吗?
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出台的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其中对“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理解,指
请问婚前是否需要婚前财产公证才算个人财产?如果不用财产公证的方法,有没有其他方法可以让婚前财产在婚后也属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