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的:婚前由男方全额购买的商品房,房产证写的是父母加儿子的名字,婚后女方强烈要求做赠与公证,现在做了赠与公证,但是房产证只有男方一个人的名字,而后女方提出离婚,要求分房子,结婚证只领了1年左右。还没生有孩子,赠与公证时没写条件,这样女方是否有权利分房子呢?请求各位大人给点意见,这种情况要怎么解决?走什么途径?结果是怎么样的?非常感谢!
我本人具有北京户口,名下一套房产,是否可以赠予我的父母,他们在外地,并没有在北京居住或工作过,更加没有北京户口。 谢谢
您好 情况如何 现父母名下有两处房产 一片口粮地 一儿一女 女儿为大。 原本父母觉得大女儿多年为家付出很多 且现在小儿子即将结婚 父母倾其所有为小儿子盖房置办家具和婚礼所涉及所有费用 想赠与大女儿其中一处老房房产 且大女儿结婚时不在给予任何嫁妆。 但因小儿子及女朋友不同意此赠与 与家里展开矛盾 若强行赠
婚前我和老婆共同出资买了套房,我拿80%,她家拿20%,婚后我还了一部份给她家,现在双方因为琐事要离婚,而房价也在涨。请问如果离婚我们应该怎么分这套房子呢? 可是当初她家还是在房产证上写了双方的名子,应该是各占一半吧,(因为当初不懂这些又是外乡人)。那当时的出资数额能成为依据吗?
我与父母2003年买了一套房付了首付,2005年结婚现在还有2年房贷,房产证至今是我与父母的名字,我老婆有外遇,我们离婚的话,房产该怎样分配?我太太可以分多少?能讲详细点吗?谢谢!
生前做过赠与公证的房产,后过户给他人并已出售的,关于遗产纠纷问题。
我的问题稍微有点复杂,希望能够得到律师的帮助。 老人有三个孩子,老伴早已去世。后再婚,后老伴也去世。老人有三个孩子,大女儿,大儿子,与二女儿。大儿子已去世。 老人生前时候由于不识字,被大女儿哄骗到公证处,做了房产赠与的公证。但公证后并未过户。后二女儿知情后,与其发生争执,老人明白真实原因后,想要撤销
去年我的母亲去世了,当时和我一人说过房子要留给她的外孙,母亲总共有3个子女,我们都按母亲要求放弃继承权将房产转于外甥名下,请问这种情况是应该去公证处公证放弃继承权后再去房管所更改房产证上的名字,还是可以直接去房管所更改?或者我们兄妹三人各写一份赠与申请书即可?
“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加强房产赠与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是1990年发布的,现在有新规定吗?
“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加强房产赠与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是1990年发布的,现在有新规定吗?
夫妻婚后购买的房产,总价100万,男方父母出资60万,贷款40万,贷款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房产证是男方一人姓名。 如何约定男方父母出资的60万是交予男方个人的资金?男方个人写一份给父母的60万借条,可以吗? 按照现在的婚姻法,假设以后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判决?毕竟男方年迈的父母出资较多,如何最大限度的保障他
请问:目前跟女朋友打算买房结婚,房子首付由男方出,登记男女双方的名字,后期房贷共同支付,若今后离婚则房产如何分割,恳请回复解疑谢谢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认为: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且登记在出资父母一方子女名下的,是个人财产。 那我想问下,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这属于共同财产吗?有哪条法条能说明这一问题?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