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您们好!
本人电脑,数码相机,手机等放在办公室,于7月3-4周末初盗,因工业园及办公室都没装安防监控,所报警后警查也没依据可查,但从警查分析明显为内盗:
其一,只盗我的东西及行政部另一同事一数码相机、手机一台、500元现金,其他没有被盗;其二,小偷明显只偷易拿方便东西且知道我的手提电脑,位置刚好在门口边容易看到;其三,虽撬开后门,但并没撬财务室玻璃门,老总办公室没锁也没有显示翻动迹象。
本人是业务员,因公司没给本人配电脑,在经得上级和行政同意的情况下,带来自己电脑放公司正常上班时间工作之需使用,同时因工作方面常出差电脑就放在公司。
请问各律师,我的财产放在公司,公司有责任保管吗?? 如相机等没责任保管,但我电脑是因工作之需所用,公司应该有责任保管并赔偿吧???
感谢各位律师的解答,谢谢!
现一个多月了,公司总把责任推向物业,说物业没回复,有时又说公司没责任保管我的东西,,,公司平时晚上有叫了个人在那睡觉,但偏那晚没人值班, 请问我如何向公司索赔??有什么法律依据??谢谢!
公司既没有保安,也没有说过贵重物品不要放入公司,若有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之类的话,而且公司宿舍也没有保安措失,在这种情况下员工认为办公室比较安全,而办公室也被盗,导致个人财产价值1380元丢失,请问公司有赔偿的业务吗?? 请问公司保障措失没有做好,也没有任负的责任吗?
在学校办公室同事电脑被偷,当时只有我在办公室,赔偿责任应该谁负?
当时办公室其他三位老师有事都离开办公室,有两名自称来咨询报名的人进入办公室,一人一直与我询问学校情况其他一人就趁机将办公室一台电脑偷走。电脑属私人物品,为办公拿到学校,学校每层楼都有监视器,当时保安没有按学校规定进行登记询问,现在与学校沟通他们不管也不处理。我知道自己有责任,可是同事打算通过起诉要求
公司发给我使用的笔记本,在上班时间放在办公室不见了。请问这个要我全额赔偿吗?
你好:工作需要,公司配发给我一台笔记本电脑。上班时,我出去办事,笔记本放在办公室里,办公室有其他同事,回来后发现笔记本丢失,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全额陪给公司这台笔记本吗?
家人被公交车撞伤造成残疾,未确定交通事故双方责任,应如何进行赔偿
2009年5月家人骑自行车外出与公交车相撞,受伤后经抢救挽回生命,至2010年5月评定为伤残8级。2009年6月交通管理部门在事故认定书中不确定双方的事故责任。应该如何按照责任进行赔偿?有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 此外,伤者2009年进行2次手术,2010年手术1次,赔偿基数(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按2008年还是2009年计算?
男方和女方均为二婚,2009年5月经朋友介绍认识。女方没有正式工作,靠打工为生。二人在接触中,女方提出想找个对她负责任的人,希望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好好地和男方过一辈子。(女方曾向男方哭诉:她与前夫共同生活了近十年,生有一子。后前夫突然向法院提出离婚,孩子判给了男方,很是伤感)。男
陕西-宝鸡 08-02 12:10 悬赏 0 发布者:jiaxiaohong0609 给我留言 回答:(2) 剩余时间: 12天13小时6分29秒男方和女方均为二婚,2009年5月经朋友介绍认识。女方没有正式工作,靠打工为生。二人在接触中,女方提出想找个对她负责任的人,希望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好好地和男方过一辈子。(女方曾向男
昨天办公室被盗,损失一台笔记本电脑,两台台式机及一台打印机。笔记本电脑是公司合作伙伴配给本人用的笔记本电脑,因本人主要工作内容是我公司与合作公司之间的对接,因公司未配置有电脑给我,故合作公司配了台笔记本给本人使用,主要用于日常工作上使用。现在公司办公室被盗导致合作公司配的电脑丢失。问:公司的电脑及合
公司里的某部门经理用自己的名义和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是1年,并且不给上社会保险,只给上一个商业保险,请问是否可以要求补缴社保?劳动关系怎么算? 那个经理用的是自己的名义,不是公司的名义,也没有公章 非常感谢各位律师~ 还有个问题,如果发生纠纷了,这个经理跑了,谁来补钱和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