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主任(两个候选人)、副主任、委员的首次选举后,只有主任选出,而副主任和委员因票数都无过半者未选出,在副主任和委员的再次选举中,落选的主任候选人是否可再次参加其选举?
为发展小城镇建设,政府在在乡镇所在地将土地用于农村村民异地集中安置建房办理宅基手续的法律依据和程序?
有关农村的相邻权纠纷、排除防碍的处理过程一般需要经过什么程序的?比如先是经村委调解,不行再到乡镇司法所,不行再到县司法局吗,如果再无法解决就只有向法院起诉吗? 如果向法院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我是湖南衡阳县人,本组经征收现余下边角土地约三十亩,由山地和田地组成,我有意取得该块土地的使用权,作养殖业用地,请问政策法律如何走程序?谢谢!
我原有重庆市巴南区157平方米的农村房屋一套,2009年9月征地办按照农村户口数补偿,所得金额37万,但我要在旧地附近买一套房子,只能买60~70平方米的房子,安置协议已签,直到2011年6月下旬都未履行完(房屋未交,尾款未拿)我该怎么办?
我是武汉蔡甸区一个农场的渔民,同时也承包了旱地开了一部分的荒地,做了三间平房,现在村里要把我们这些为持生计的土地卖给某公司建场房,在旱地的赔偿上是按一半的面积是2150每亩,鱼塘是每亩2800,房屋每平方200;这样算下来比我的租金还要少,而且我投资了那么多的精力和财力,也给我们按排另外的去处,村里人天天催我
本人于2002年承包农村村委会200亩荒地,承包期限为10年,承包后经过改成良田,部分建成生态林(有林权证)及鱼塘,至今9年,现在在承包的土地上,因为国家基建新修高速公路,正好征用了我的承包地150亩,国家征收的土地补偿费用已到村委会,在村委会对我的补偿费用中,只补偿附着物及青苗费.其他归集体,且准备召开社员大会讨论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