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家小型手机加工厂上班,上个月被提上来做仓管,现在我辞职盘点交接时发现实物比电子档少了两千个充电器,单价两块五,现在公司向我索赔两千五百块钱,这样合法吗?事实是这样的,我们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任何明文规章制度。再说因为我们仓库地方小没有地方放,包材,电池,充电器这类物料公司一直都是安排来料直接送到包装部,所以领料也没有直接开单给我们仓库,盘点都是看出货量和结存量,帐也不是我们仓库做。所以现在我们都在扯这个问题,公司硬要我赔偿两千五百块钱,还扣三百块钱,我月薪两千八,就算等于我辞职一分钱没有,这样合法吗?
我们公司没有和我们签劳动合同 我们辞职扣我们百分之三十的工资合法吗? 如果我们没有完成任务 公司只给我们保底工资的百分之五十 老板的做法符合法律要求吗?如果不符合我们要回我们的工资应该找那些相关部门? 谢谢
我是一名仓管,现在在一家没注册的公司上班!现在问题是十五号的货,现在不见了!没有摄像头,有三个人,我 老板 还有另外一名仓管员!期间有两个晚上我没在!现在丢失了该怎么办
我是一名4S机修班组长'带一个实习生'实习生使固定,我们经理说公司规定我班组长只有百分之六十,另外的给公司拿走这个合理合法吗?还有别的班组没有扣
我是一名4S机修班组长'带一个实习生'实习生使固定,我们经理说公司规定我班组长只有百分之六十,另外的给公司拿走这个合理合法吗?还有别的班组没有扣
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填表格规定要做满半年才能辞工。否则扣百分之五十工资。
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填表格规定要做满半年才能辞工。否则扣百分之五十工资。 我在的公司规定满半年才能辞工,否则扣两个月工资的50%,工人每天从早上8点上到晚上10点,说是以记件方式结算,一天工作连加班差不多有12个小时,又底于深圳最底工资,我到公司上班两个月了,没有签劳动合同,我现在不想在此上班了,请问我要如
先前商场都是商户生意不好就由商户自己找到合适的其它商户,再经过商场楼层经理跟总楼层经理及董事长签字,再由前商户缴纳违约金进行过户,而且每个商户进驻前除了缴纳租金外,另外还要缴纳一个月的质量保证金,但就在前十天商场突然又让商户缴纳租金百分之五十的押金,而且商户干不到三年就扣除全部押金,不给转户。到了三
1.车辆肇事交警出现场后,经交警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自行处理,交警再权扣留车辆吗? 2.车辆肇事后交警部门没做痕迹鉴定、没有雷达测速依据,口头说超速百分之五十罚款1500扣12分,交警部门可以这样处罚当事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