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1年九月買了一棟二手房,定好總價28萬,除了定金兩萬、再給了二拾萬給業主還銀行貸款,當時在一律師樓做好一份買賣合同見證書,訂明三個月後完成贖樓,九個月後完成房產證轉名,即2012年六月完成所有買賣手續。但現在已過了差不多兩年了,業主並沒有交還銀行的貸款,把我給的二拾二萬全花光了,還用各種借口拖延時間。
我想問(一)律師行見證書有沒有法律效力、是不是自已提交上法庭就可以起訴業主違約?(二)通常法庭會怎樣判決呢?(三)如果他真的沒有錢了、但他還有一棟三層高的村屋值得幾拾萬,法庭會不會拍賣他的村屋來還房貸,履行文易合同呢?(我還有什麼辦法呢?)謝謝!
我們買賣、中介三方在律師樓簽定一份買賣合同書,並由該律師行出具一份見證書,這是否可以說明合同書有效,見證書有效呢?謝謝!
我是房子买主,卖主A的产权证不是自己的名字,卖主说他当时是从朋友C手中买的房子,所以产权证没有过户,只签了一个买卖合同,现在产权证,土地证及当时的买卖合同都在卖主A手中,产权证上写着有低押,卖主说当时是C用公积金代款买的,现在还没还清,虽然没过户,但每月公积金都是卖主A自己还,只是用C的名义代的款,A与C的
我于2004年购买了一套回迁房,因为房产证要到08年才能拿到所以就以公证的方式进行了交易,全款付清。 08年底房产证发出,我找房产证所有人办理过户手续,此人用多种理由不和我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 我想问一下,在法律上能有什么办法帮助我?我能否起诉他?
二手房交易是未说明 固定装修的归属权 想问按照法律条件看 应该属于谁
就是在二手房交易合同中没有说明该房屋固定装修归属权。先因房屋交房时间到,卖方却因自己新房未装修好为由说:要么延长居住时间,要么拆除房屋固定装修部分 他就搬走。房产证已经在买方名下。请律师帮忙 解释一下,这种情况作为买方该如何处理。 谢谢 李律师的解答 还想请问一下 有没有什么法律法规对这块的明文规定呢?
想买一二手平房,有房产证。想先办个公证不办过户,可以吗?他现在房子租出去了,先交定金,五个月后交房,请问协议要怎么样写才更能保证权益?谢谢!
咨询律师:我是二手房卖方,与中介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中》,只有“资金监管”一项有具体日期如2010年9月10日,其他时间,包括,银行放款,房产过户日期都没有明确写明,都按照/来代替。因此对银行,买方,及中介都不存在任何约束。目前因中介服务不到位,买方很有意见不愿意在过户前支付所有佣金(只愿意支付其中的80%,
您好,符锐律师! 我出售一套商品房,与买家私下拟定了房屋交易合同,到房交所交易时,也签订了一份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请问,我和买家私下拟定的这份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你知道,两份合同在价格约束上不同,一份是我们约定的成交价,一份是评估的过户价。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谢谢!
我买了一套二手房,没有去办理过户手续,但到县级公证处去公证过。请问这样有没有法律效力?如果原房主以后有什么债务纠纷惹了官司,法院会查封这套房产吗?谢谢!
二手房交易把首付直接给房主 只打了收条 能受法律保护吗?要是有纠纷能打赢官司吗?
我买了 一套二手房 首付20万 有一万是定金 9万我存到卡里给房主解贷 分别收到两张收条 都安手印 在中介签的合同 我要贷25万 等过户的时候安评估价42万过户只监管了5万 房主要求把剩余首付的10万打到他卡里 才同意过户 监管的5万也是他划的…也同样给我打了一张收条…现在房证下来了 就等着抵押放贷款 房主才给腾房 现在我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