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關於二手房交易律師行見證書的法律效力
關於二手房交易律師行見證書的法律效力 我在2011年九月買了一棟二手房,定好總價28萬,除了定金兩萬、再給了二拾萬給業主還銀行貸款,當時在一律師樓做好一份買賣合同見證書,訂明三個月後完成贖樓,九個月後完成房產證轉名,即2012年六月完成所有買賣手續。但現在已過了差不多兩年了,業主並沒有交還銀行的貸款,把我給的二拾二萬全花光了,還用各種借口拖延時間。
我想問(一)律師行見證書有沒有法律效力、是不是自已提交上法庭就可以起訴業主違約?(二)通常法庭會怎樣判決呢?(三)如果他真的沒有錢了、但他還有一棟三層高的村屋值得幾拾萬,法庭會不會拍賣他的村屋來還房貸,履行文易合同呢?(我還有什麼辦法呢?)謝謝!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ksiu(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3-07-27 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