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名公安民警,于私事,调查他人个人信息是否触犯法律?以及威胁他人,说要叫当地黑道搞的他家不安宁,这样会背负什么法律责任?
1.到公安局还是法院?2.告中介还是 二房东?3.最好的解决方法?4.最快获得赔偿的方式?
律师 你好! 我的情况是:我通过中介找到了一个房子,想租下来成立公司做办公室用。 于是跟房屋中介及房东三方签定了租房合同,并在中介的陪同下把一年的房租给了房东。 结果发现房东是假的(是二房东)。 现在那个二房东,无法取的联系。 这种情况下: 1.我们通过法院告中介,本人及中介承担多大的责任。损失能否
甲老先生(丧偶)与乙老太结婚,生有儿子。儿子为占有父亲的全部财产,以虚假理由欺骗父亲将房产、拆迁款转到乙老太名下。 随后,乙老太以“假离婚”为由与甲老先生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后仍共同居住、生活。 待两年以后,乙老太以早已离婚为由,提起诉讼,将甲老先生从住房里轰出。儿子认为房产和已经和甲老先生没有关系,
我的固定资产与现金被人偷了,到底该谁负责。公安局还是房东.......?
我是深圳宝安区这边的,目前住在西乡径贝村饭堂门里面的小区,我丢了三次东西,其中有1次是晚上的7点左右 丢了一部电动车,当时已经报案110.我们一直与西乡当地的派出所联系,说没有结果一直在跟进。在丢电动车之前我们已经丢了一部电动车,当时没有进行报案。只是简单了解了一下小偷的偷车过程、也看了下监控录像也问一下
被派出所罚了500块钱~~~ 我觉得有问题 我要告他 但是有的朋友跟我说应该去告他所在的公安局,也有朋友让我直接告派出所 我到底 应该告谁呀?? 哎呀~~~ 你们怎么说什么的都有呀?、 我到底听谁的呀??
我在投资担保公司放款过程中,公司法人给我出据了一张他人的借据,同时进行了担保,后来发现借款人根本不存在,是公司法人自己出据的一张假借据,请问是否构成诈骗?同时开具的担保书有失效期限吗?还有现在放款的期限早到期了,她现在一直赖着不还款,我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