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徐州海鸥洗衣粉厂(国企)改制成合资企业徐州汉高洗涤剂有限公司,原国企职工是否应该有身份置换金?如有的话,数额如何计算? 叶律师,怎样才能知道职工的身份有无改变?
我企业于2006年进行了两次并轨,当时我们属于全员并轨,但却只有那些彻底决定离开企业的人员才得到了应得的补偿金,我们这些继续留在企业工作的人根本没有得到一分钱。当时大家并不知情,以为自己不是并轨职工,可是后来,当有人需要调转工作的时候才得知自己已经属于并轨职工了。可是,企业对此至今没有明确的说明,鉴于企
2007年5月31日,山东省拖拉机厂宣布破产并成立新公司,09年底,再次破产被五征农机公司收购私营,至今日,三年的破产清算总算快要完成了。可能还有一个月的时间。 近日,得到北厂破产小组的明确消息,凡2007破产以后于山拖厂签订过托管协议的人员将不在破产补偿范围内,而签订过托管协议的人员主要是原山拖内退人员及
我是1987年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事业单位(城建局下属设计院)的正式职工,单位属于事业单位企业性质,1993年因与领导不合而口头离职, 后来也一直没去上班, 单位也在1994年5月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直接还给了我, 但并没有办理过任何离职手续, 也没有任何补偿, 人事局也没有形成文件, 但是单位职工一共有约15人, 目前档案还在人事局,
我是河曲五交化公司的一名职工,今年的六月三十号我单位由国土资源局将我公司拍卖进行改制。我单位原有数间门面房由我单位职工承租。我是承租人之一。现如今单位领导让我们限期无条件搬出,还组织了一些原单位就占便宜的厉害职工跟我们吵架,威胁恐吓我们。如今领导已让司法部门见入,找我们谈话让作笔录,然后签名。我们的
企业毛某,女,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一年,合同应与2009年6月24日到期,但因女职工在工作期间怀孕并生育一子,因此,又和她签订了一个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规定,女职工,自2009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6月23日哺乳期截止日,合同终止,如果在哺乳期到期日,公司临时通知不向和她签订合同了,请问除了要支付一个月的待通知金外
企业毛某,女,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一年,合同应与2009年6月24日到期,但因女职工在工作期间怀孕并生育一子,因此,又和她签订了一个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规定,女职工,自2009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6月23日哺乳期截止日,合同终止,如果在哺乳期到期日,公司临时通知不向和她签订合同了,请问除了要支付一个月的待通知金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