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区门口签订的快递单,当场交付了快递费。这算不算是合同的履行地啊?如果算,那法院的“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原告就被告”能成立吗?!法院不给立案,让去上海快递总部起诉,是否合法合理?我怎么反驳它呢?谢谢
我方2003年成立福利企业,当时有残疾人7人,2013年注销,当时除本人股东外,因福利企业必须有残疾人股份,故给予七人名义股份12%,现残疾人由股份问题将我公司法人告知经济犯罪科,经济犯罪科调查后给予残疾人发放不予立案通知书,不构成犯罪;现我方本着和谐社会、救助残疾人为由,要求在法院调解情况下,给予这7人相应捐
行政诉讼,已经立案,法官通知原告要变更被告,原告同意变更,原告用写变更被告申请书吗?因为是法院认为需要变更被告,不是原告自己要变更。现在法院法官要求原告把被告变更了,重新递交一份诉讼状,在写一份变更被告申请书一同递交给法院。这个程序对吗?
我遇到的事情:10多年前离婚后没有任何往来的前妻卷入一场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收取了下家的工程保证金,并由上家借用,因为撤销项目,上家无力归还,下家把前妻和合伙人以及上家作为共同被告起诉),我也被列为共同被告。 请问,法院在立案的时候怎么确定了我的被告身份的,现在传票已经发出,我可以怎么处理是最简洁的。
被告提出上诉已经好几个月,我们是原告,法院迟迟不下判决,以至于我方律师都有懈怠之意,我们该怎么办?
去年8月2号我老公在晋祠路大王村过斑马线时被一辆交城车牌奇瑞车撞倒,当时已经是左脚趾地2,3,4根骨头断裂,后来被告付了住院期间的医药费,可是关于误工费这块就死活不出了,我老公是跑车的,家里全靠他一个人,休息了三个月家里没有了收入还要买大量的补品,后来我们决定请律师打官司,今年3月11号开的第一次庭,判决被告
继承案件我作为被告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下了裁决书。现在如果原告撤诉,法院会不经过我的同意撤销我的保全吗,如果会,会在什么时候通知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