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晚上,杨某已在家休息,车主陈某(杨某哥们)驾车到杨某家中叫杨某出去吃宵夜。杨某白天工作太累,且已经休息婉言拒绝。杨某与陈某平时关系非常好,因陈某再三要求,杨某便答应与陈某一同出去吃宵夜。杨某与陈某驾驶陈的车,路上又叫上了张某、李某、王某、孙某、赵某五人(同行五人皆为哥们,感情很深)一同外出吃宵夜!车主陈某的车刚买三天,除车辆所有相关保险买齐外,车辆未上任何相关交通法规定牌照,且车主陈某也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七人中,除孙某取得合法机动车驾驶证外,其余六人均无驾驶证。宵夜上,7人共喝掉12瓶啤酒,在开车问题上,几人发生争执,最终杨某取得了陈某车的驾驶权,于是杨某驾驶陈某的车载上其余六人,一同回行。在回行途中,杨某驾驶车辆撞上路边防护栏,因车速较快,防护栏上的钢铁横条被车撞翘起,戳穿驾驶人杨某,致其死亡。车上其余六人也不同程度的受伤!车祸致:一死(驾驶人杨某),一重伤(副驾驶车主陈某),五轻伤(张某、李某、王某、孙某、赵某),车辆毁坏严重。 经当地交通部门判定,此次事故为:酒后驾驶和超速驾驶。(但据了解,7人喝12瓶啤酒,以杨某酒量未达到酒后驾驶标准,应为疲劳驾驶和超速驾驶) 驾驶人杨某(死者),家中有父母,已离异多年,且现已各自为家,杨某从小为奶奶养大),70岁奶奶,妻子宋某(夫妻关系同居多年,与杨某育有一子女,因杨某未至法定结婚年龄,现未取得法律结婚证明),和1一岁小孩小杨。 现请教: 该事故中,车主陈某车辆毁坏,是否可得到保险公司赔偿? 驾驶人(死者)杨某家属是否应赔偿陈某车辆? 该事故中,同车其余六人各自应承担哪些责任,应作何赔偿? 一同乘车的其余六人是否对死者杨某小孩有抚养其成人的责任和义务? 5、杨某家中物主为杨某父亲,但杨某父亲已未料理家中事务多年,现杨某死后,杨某家中财产应如何划分?
我爸爸是骑电频车大转弯到马路对面,肇事车是对面直行过来,现场图现在看下来我爸爸的责任偏大,撞击点在机动车道上,现在警方责任还未定,让我们双方协商,想咨询如何协商到对方责任偏大,是否能协商到对方全责,那么如果对方肯负全责的话,保险公司是否回去调查。 急…………!
您好 我想咨询个问题:干个体的,一楼二楼为营业区域,三楼四楼是存货,生活的地方。如果顾客到三楼(三楼为顾客止步的地方),在三楼发生意外了怎么解决?我们有什么责任需要担负呢?
请输入你的问题我和我丈夫结婚到现在十年,有三个孩子,有一个自建的做文胸的厂房,现在我们因为老公长年在外面赌博,现在更在外面有外遇,已经经无法挽回了,我现在要和他离婚,又怕会说他没有钱什么的,但厂里面有机器设备也有材料,还有未发出的货。我想问一下如果我要协议的话应该怎么办?但如果协议不成要上法庭的话,
关于祖坟地(墓地)人家与坟地所在地人家之间的相关事宜处理问题?
我的一位闺蜜说,她老家的祖坟所在地,分地时被另一户人家所有,故每当清明(包括其它祭祀的日子)这户人家总是以毁坏了他家的庄稼为由,不让闺蜜家祭祀,造成两家的不愉快,尤其是当圆坟(向原坟上面加土)后,这户人家又在坟边缘扒开种庄稼。请问遇到这样的事情,闺蜜家该如何处理?关于这样的事情,法律方面又是如何规定
律师你好。我们家狗今天生了小baby,今天有人到我们家场地,然后被狗咬了,医药费1500左右,本来协商双方各一半,后来对方又反悔说要我们付全额。我们家狗很乖,不惹它绝不会无缘无故咬人。后来对方气焰嚣张打电话报警,警察态度差强人意,也不分辨情况,说这种狗咬人事件很多,要我们付全额。我只是觉得如果我们家狗咬人,
我2010年进入一家医院上班,医院以前是政府的,现在改制了,职工还有那种带编制的,我们这些去的时间不长的和他们的工作时间和工种一样,待遇差很多,工资福利之类的,我们能够以他们那种带有编制的人的工资标准申请同工同酬吗?依据是什么? 谢谢!
本人是包工头,去年8月份有一个工人在工地出现意外事故,导致当事人骨折,随即在医院住院治疗,住院期间的医药费、误工费、伙食费、护理费、轮椅费等等所有的费用都是我来出的,到目前为止花了将近二十万元,现在是正在恢复阶段,当事人要求我给他签订保证书,要我保证他一直等他到好都是我来负责,我感觉他的要求不合理,
本人是包工头,去年8月份有一个工人在工地出现意外事故,导致当事人骨折,随即在医院住院治疗,住院期间的医药费、误工费、伙食费、护理费、轮椅费等等所有的费用都是我来出的,到目前为止花了将近二十万元,现在是正在恢复阶段,当事人要求我给他签订保证书,要我保证他一直等他到好都是我来负责,我感觉他的要求不合理,
本人是包工头,去年8月份有一个工人在工地出现意外事故,导致当事人骨折,随即在医院住院治疗,住院期间的医药费、误工费、伙食费、护理费、轮椅费等等所有的费用都是我来出的,到目前为止花了将近二十万元,现在是正在恢复阶段,当事人要求我给他签订保证书,要我保证他一直等他到好都是我来负责,我感觉他的要求不合理,
我在暑假中旬因找不到兼职,冒充全职与一酒店签订了劳动协议,试用期为3个月。她怕我真是做暑期工的,就在劳动协议里加了一条:如只工作了一个月就不给那个月的工资。然后让我签字,我签了。如果我做完一个月后,按照试用期辞职,她会给我工资吗?劳动法承认那个协议吗?救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