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进了一家工厂做了28天了,因不能接受这里的管理制度,去辞工,文员给我了【进厂须知】给我签,上面写的是三个月内不应提出辞职,三月内提出辞职算是急辞工,要扣半月工资,我没有签,她说这是厂里的管理制度,签不签都是这样了,我说那我进厂你怎么不给我签,不给我说,请问我该以什么样的途径索取我该有的工资,去劳动局投诉需要些什么证据?
公司伪造工资单,我还可以通过什么途径和办法证明工资单是伪造的?
原本工资单内容是“XX月份工资”, 后来因公司拖欠工资告上了法庭,公司在出示工资单时内容都改成了“XX月份工资600+过节费400”,后面多出了“600+过节费400”, 如果是这种情况,我还有什么办法能证明工资单是伪造的?
如还在公司工作却因为工作调动不给予员工工资,这能否通过法律途径讨回自己应有的权益吗?
本人在郑州市联通公司客服部工作因为工作需要先借调到联通所属的其他营业部门就职,原单位部门却不给予发放自己4月份工资,我想问下这能否通过法律途径讨回自己应有的权益吗? 本人在郑州市联通公司客服部工作因为工作需要先借调到联通所属的其他营业部门就职,因借调期满须返回原单位部门,且工作上未交接完没能如期返回,
我在单位服务了近14年,并且和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合同;2010年2月28日单位和我协议解除了劳动合同,并且按照我实际工龄部了我14个月的工资11万作为补偿,我在3月份去劳动保险部门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时,发现单位冒充我的名字提供了假的辞职报告和合同证明。从而我不能享受失业救济金,请问我应该用什么样的法律途径解决。
雇主方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怎样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需要提供什么样有效证据?
本人是一名大卡司机,在被雇佣期间外地与雇主之间因小事发生争执,雇主用铁棍暴力殴打,致使多处伤,因事态严重雇主提出并报警,在处理时仅作外伤局部检查及止血,(左腹部伤势严重,因是内伤当时未能及时发现。)回家后因伤势严重厉害,去检查,察因脾(即曾被打严重处)破裂必须做切除,事态严重。要求雇主出面,雇主长达
我想问.我想去足浴上班。但是他现在开的是有点犯法了。我是去那里做负责人。这样被检查到了会有什么样后果
我想问.我想去足浴上班。但是他现在开的是有点犯法了。我是去那里做负责人。这样被检查到了会有什么样后果呢。你可以告诉我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