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有个案件想咨询下,事情是这样的,我表嫂在酒店里当服务员 ,下午5点上班,大概5点半左右,有个厨师做饭时找勺子,别的服务员没找到, 就发了几下牢骚,最后我表搜找到了,递给那厨师,厨师说你发什么牢骚,我表 嫂说她没有说什么,厨师就掐我表嫂的脖子,我表嫂缓不过气,就拿手上的勺子 打了厨师已下,然后厨师就出手照着我表嫂的面部打了过去,我表嫂面部肌肉变 形,鼻梁错位,现在我表嫂还在医院里,厨师后被公安拘留,我表哥找去,公安 说是厨师已被处于严重惩罚,拘留7天,你们要是不服就到法院上诉,酒店那边说 是员工打架,与酒店没有关系。事情就是这样的,我个人认为厨师应该承担主要 责任,并不应是仅仅被拘留7天了事,要那样的话,我也去打人了,直接打他残废 ,公安拘留我,严重点拘留14天,我是不是也什么都不用赔偿?而酒店也有相应 的管理责任,我表嫂在酒店上班,正常上班时间一点人身安全都没有,酒店怎么 一点关系都没有呢? 请问律师现在我们该怎么做?
我村一泼皮(邻居男,有前科盗窃罪5年),一天早晨其拿着改锥找我父亲说“有本事跟我去哪哪”(就是要单挑的意思),其说些侮辱语言,父亲忍不住先动手,其后他也动手,后来她一家三口对我父亲进行殴打 ,最终我爸把泼皮媳妇无名指第一结末端咬掉 ,鉴定为轻伤,泼皮为轻微伤 ;他们在拽手时候弄掉父亲3科牙 他们死咬父亲和
我朋友驾驶轻便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事故认定书上有一条是"当事人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而发生事故." 他保了2万元的意外身故保险,保险公司现在拒绝赔付,理由是:被保险人当时系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而发生事故。此状况属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合同(AI)》条款第四条“责任免除”第6项的约定
各位律师帮忙看看这个两个案件有没有共同之处!我的案件是否可以告对方诈骗
我的案件: 关于孙XX涉嫌诈骗罪的报案材料 报案人: 姓名:王XX 性别: 男 民族:汉族 出生:19XX年 XX月04日 现住址:黑龙江省XXXXXXXXXX四委二十三组 联系电话:13XXXXXXX 身份证号:230XXXXXXXX 犯罪嫌疑人: 姓名:孙XX 绰号:XX
假设: 1.A先生的亲戚涉嫌犯罪被逮捕,A先生因受人所托,帮助犯人四处托关系,找门路,企图将其解救出来.请问A先生这么做有可能无意间触犯了什么法律,构成什么犯罪,甚至沦为共犯吗? 2.B先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帮助朋友保管过十几万元的钱财,后来朋友被抓,那笔钱被认定为赃款,请问B先生有构成什么犯罪么? 那我想知道A先生被
吉林省榆树市法院断案不公 我是一名普通农民叫杨海贵,有打井钻机,我共雇两个人,一个是我侄杨国伟,负责开四轮拉钻机,另一个是我村王立新,负责开钻机。2005年秋一天,本村十四组刘毅找杨国伟要打一眼井,当时两人讲好价钻机每米进尺费25元,打井用油刘毅负责,当时杨国伟问刘毅:“你雇不雇力工,我们村有
我姐姐之前有一个男朋友,但是那个男的已经有了家室,可是我姐姐完全被蒙在鼓里,后来,他还跟我姐姐发生了关系,之后就跟我姐姐分手了,两个月后我姐姐感觉身体不对劲,去医院检查,发现竟然怀孕了,孩子是不可能要的,但是那时姐姐身上没有钱,就去了一个小诊所做了人流,过后,虽然孩子是打掉了,但是由于小诊所的卫生不
一个很复杂的事情,那位律师帮忙分析一下。这样算是恶意侵占公司财产吗?
公司的会员卡有个开卡系统,系统以部门的名字命名,开卡人也只是显示美容师,没有个人名字显示在系统中。但是之前一直有好几个人知道此系统密码。也在操作此用户名下进行开卡操作,而此卡只要系统开通就可以到公司所有的门店进行使用,一旦开卡的卡,公司即会和此用户名的开卡人进行结算。 而结算时公司收款方式比较多。
我是两个月前注册的一个小公司.打算在百度上做个网页,没多久联系到北京的一家广告公司。声称可以在百度上做网页,外加一套黄页书共680元。我告诉她说在百度上看到我的网页就给她打钱.-------这事没过几天有人打电话来自称是工商局科长,说:新注册公司必须要有一套法律书,当时我想这也是应该的.------一个五天后我收到两
我认识的一位战友,昨天说来我这溜达,中午12点以后到的我这里,我下午上班就没多想,可下班后,发现自己的一台笔记本和电脑包不见了,还有房间的钥匙,请问这算是什么?是盗窃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