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甥女前几天在北京的服装店因为朋友的衣服需要更换而店家不同意以致发生口角和店主发生冲突,店主出手在先,可是在打架过程中致店主流产,现在外甥女和店主婆婆在派出所拘留中,麻烦请问会有什么后果?
我于5月在武汉一家婚纱摄影馆拍摄了婚纱照,并交齐全款2800元。7月底去最后选片进行制作。 但是从8月底以来至今一个多月,对方不知下落。店铺关门,店内座机是空号,负责人手机停机。 我们付了全款,但是拿不到我们应该得到的相册等产品。 请问,应该如何维权? 我想问一下,我如果去工商查询,但是对方如果没有
1:我于2010-6-20通过东莞松山湖申通快递将完好无损的电脑主机、音响、刻录光盘等物件装成两箱寄回揭西县棉湖镇家,2010-6-22,棉湖负责运送的申通工作人员通知我家电脑主机已到,但他不但不将东西寄到我家,叫我年老的父亲去某处提货。还欺负我父亲不懂快递的规矩,没跟他讲明要打开看一下就叫他签名,我父亲不懂兼当时还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想请你们帮忙!我和男朋友是2008-7月开始谈的,我比他大两岁,我什么都没有隐瞒他,我们刚认识不久两方的家人都见了,我家人没什么意见,他家开始也没什么意见,但是他骗他妈我比他大一岁,在2009年的时候我做了人流手术,到了2010年1月他回家不小心说漏嘴了说我比他大两岁,后面他家人就极力反对,他
我11点左右在一间超市中买了两瓶怡宝水,共3元,我只带了100元钱,所以用其付账,找97元。因当时赶时间,所以忘了拿发票,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在这种情况下收银员应该提醒顾客,而我什么都没有听到。而且该超市有摄像头,又赶时间,出于信任,所以数了数钱数便走了,没有验明真假。出了超市便用其找的一张5元钱买了食物,
是这样的情况,我的前男友是吉林人,年纪较小,1995年生,我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我去吉林,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有拍过一段视频,现在在网络游戏,QQ,YY语音一类的平台上,他公开视频里的截图照片,甚至恶意损害说我是坐台小姐,还恶意给别人传视频. 对我造成了极其大的伤害和精神损害, 我不知道这种情况我可不可以告他. 我有一段录音,
被人打伤了。 医疗费就3200 后天就上法庭了 请问法庭上我应当怎样索要赔偿。 法庭上应注意哪些问题。能否一次性赔偿。
“非法行医罪名下人身损害纠纷之举证责任配置”的“”问题引出--案例“”的事实是作者的编造,案情事实并
律师是追求事实真象与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是法制进步的推动者,如果一味地不顾事实而追求读者的眼球,那“非法行医罪名下人身损害纠纷之举证责任配置”的讨论真是空谈而误法事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