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实习学生,在一个物流公司上班,在这里上班每天八点半要起来上班,每次上到晚上八点半,有时候不止,时间不固定,但是每天工作过八个小时,而且没有加班费,不算加班时间,因为我是一名实习生,没有和他们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签订了就业协议,他们公司也和我们签订了一个协议,我想问具体好像没说明工作时间,我想问问这个物流公司这样算不算特殊企业这样上班的时间有没有违反我们签订的那个协议
仲裁裁决书,是27号由快递送达,送达地点是公司地址,28日由公司下属代收,不是老板本人收的。 请问,这种情况,仲裁裁决书的生效日期该从那天计算?不是本人,到时候老板说本人没有签收,怎么办?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劳动者每周至少要有一个休息日。 看看: 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 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劳动者每周至少要有一个休息日。“实际上”企业规定都是每天8小时,5天应该是40 小时
您好! 本人的母亲在重庆城区供职于一家餐馆,该餐馆实行两班制(白班9:00am--9:00pm;晚班11:00am--03:30am)。从以上上班时间可见,晚班时间严重超出劳动法规定,且劳动者无法得到基本的休息和睡眠保证。 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7月8日,在全家不知情的情况下公安局突然来家带走了我公公,说有人告我公公诈骗,说有证据(当时家中只有我公公)。至今为止,只有我家聘请的律师见过我公公,律师听了我公公对这件事情的描述,觉得只是普通的经济纠纷案,并非诈骗案,但是公安局方面说对方有证据,但我方到现在还没有看到过,或者听到所谓对方的证据,现在
我于6月份(大概)与开发商签订的房产交易,合同上写了6月30日交房,但我的付款方式是分三次先后付款,最后一笔款项是8月15日付清,7月14日去付第二笔款项问开发商要违约金,开发商说因为我全款未缴所以违约金要等全款交清开始算,可是合同上没写这句话,就写了6月30日交房,9月份产生产证,请问开放商如此说有依据么?我的
我在天津大港 我之前咨询过关于上班时间挨打的事怎么处理比较好
我在天津大港 我之前咨询过关于上班时间挨打的事怎么处理比较好 现在我面临的问题是找不到打我的人 报警应该就没啥用 单位还要因为我与顾客发生争执而导致我被打要我交罚款和出顾客拿走的营养品的部分钱 我觉得我也受伤害了 不该承担这个营养品钱 我现在就想找单位要个说法 毕竟是上班时间挨打的 可是领导却说是因为我自
劳动合同法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时间包不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劳动合同法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时间包不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是这样的。 家里现在因为房子要打官司。 对方拿出了一张按有我母亲指纹的证据。 我想请问。 指纹鉴定能鉴定的出这个指纹是不是两年前按的么?
公司车间的一名员工连续旷工3天或以上,根据公司制度规定作自动离职处理,公司将邮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给这位员工。但是车间迟交名单上来,例如员工自14日起旷工,按公司规定要17日就要上交离职人员名单,但是车间20日才交~那么请问我在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下面的落款那里,我是应该写17日,还是20日(我收到名单的那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