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前,私营工厂的工人(甲)在厂内擅自偷开汽车,在没有驾驶证且不会驾驶的情况下,将厂内另一名工人(乙)撞伤。厂方考虑救人要紧,在第一时间内将工人(乙)送到医院治疗并垫付医药费。目前,伤者工人(乙)认为是工伤,全部赔偿责任都应由厂方承担。厂方认为,虽然是在工作时间,但肇事工人(甲)并非驾驶员,厂方也未允许也不知情,完全是偷开汽车玩耍所致,责任应由肇事工人(甲)承担。厂方前期承担的住院费医药费也完全是本着企业道义、救人为先的原则进行的(肇事工人(甲)没钱负担)。请问:1、本案是否属于工伤? 2、本案中,厂方、肇事工人(甲)、受伤工人(乙)各自承担什么责任? 3、本案中厂方该如何理赔?
劳社部发(2005]36号文下发前事业单位工伤定期补偿与本人工资是否重复计发
《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文)第五条规定:“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参加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其工作人员在本通知下发前已发生工伤的,其原享受的工伤待遇不变。”对于2004年已发生工伤的(已经人事部门鉴定为工伤四级),按照原文件(新人福字[2
一亲属骑乘电动摩托车于早上上班时间在厂子门口被一辆摩托车所撞伤势严重,摩托车逃逸,伤者家属经济困难,无力支付药费,请问律师该厂子是否应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是否算工伤?
在前天我接到我妈妈在上班时间急促性晕倒,现正在治疗中,有生命危险。请问这公司方面有多少责任?属工伤吗?我是否能通过劳动部门解决,如果通过法律胜算多少? 是脑溢血,已经有72小时了,正在重症监护,公司没设医保!能不能得到相应的赔偿?
2010年7月28日下午14时40分我父亲驾驶摩托车与一辆面包车发生车祸,我父亲经抢救无效死亡,我父亲没有驾驶证,交警部门已下发交通事故认定书,双方各承担一半责任,赔偿已结束。我父亲没有与用工方签订劳动合同,属临时工,请问这种情况可否认定为工伤?
2005年本人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看道囗,突然遭到不法分子的人身伤害,南京市法院一.二审判决支持工伤认定部门''本案一天不破就无法予以工伤认定/. 望有识之士予以驳斥.
朋友骑摩托车带单位同事摔伤,朋友脚骨折,同事开颅手术。问可以算工伤吗?不在工作的八个小时之内,在躲避前面来车的时候上了路边一个沙堆。
有一位农民工56岁,8月15日在马路上干活,中午在工地吃饭时突然脑出血,经抢救无效死亡。想咨询一下这算不算工伤,能不能得到赔偿。 如果属于工伤,赔偿金额大概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