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是什么意思?能否具体举例说明?谢谢
我在东莞凤岗雁田高信眼镜厂上班。该厂签完劳动合同书后,强制收回本该由劳动者保留的合同书。请问厂方做法是否合法?另合同书上的底薪一律都只写东莞市最低工资770元/月,而我们实际底薪为2000元/月。请假扣钱时便以2000/月的基数来扣工资,而放假及加班费计算却以770/月为基数,请问这种做法合法吗,算不算违背了劳动者的
我是08年进的一家电线厂,进厂没多久就签下了合同书,但是合同书上交给用人单位确认都1年多了都还没发下给我,也没有给我任何答复,我想请问一下:那合同书还会生效吗?如果还升效,那为什么还要我们签合同书?反正合同在他们手上,他们说这样就可以怎样,根本就不需要这么多此一举。如果现在他才发下来那我还可以到劳动局
合同书先让我们工作者签字,用人单位后签字,这个程序违法吗,是不是我们也应该得到一个复印件啊 如果我们手里没有这一份的话是不是到劳动仲裁也可以告他
合同期内员工,企业原因提前30天通知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支付以前n年工作年限的n个月经济补偿金(该员工工资标准),但员工以家庭困难为由,仍拒绝不签字,企业可否登报解除,或者还有其他什么途径?谢谢
因个人原因把解除劳动合同书证明给丢了,但愿单位不给补办怎么办???现在马上跟现在单位签合同了,但没有
本人在烟台富士康工作然后离职后因个人原因把接触劳动合同书证明给丢了,但原单位不给补办,所以现在没法就业了。难道职工一辈子在富士康服务吗? 急急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