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我父亲在屈某(工程承包人)工地被派为保管员,兼管材料接收工作(日工资25元)。原告郑某是钢筋供应商,工程结束后,郑某找我父亲给他写了一张总条,欠条是这样写的: 欠条 龙泉村屈**工地欠钢筋款730629元。 我父亲签名 2007*7*1 之后原告郑某也没让屈某签字认可,也没到会计处结算或换条,直到2010年7月27日才将我父亲作为第三被告告上法庭,而我父亲今天由于有轻微老年痴呆症和帕金森综合症,已记不清当时情况,也不记得是否写过此条,但原告郑某既然提供该欠条复印件,可能是确有此事。原告的起诉书是这样写的: 起诉书 原告:郑某 被告:龙泉村村委会 被告:屈某 被告:我父亲 诉讼请求:1、要求以上被告支付所欠货款182022.35元及利息。 2、本案诉讼费及其它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2007年原告得知龙泉村村委会建设新村,便于被告屈**联系到龙泉新村销售钢筋,自2007年3月1日陆续销售到龙泉村钢筋款730629元,期间已付钢筋款54万元,下欠182022.35元,因被告资金紧缺,迟迟找各种理由推诿,原告多次催要无果,故此,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予以支持诉请。 原告:郑某 2010-7-27 另外,在供货期间,曾经有过供货短斤少两现象,而且抽查一车发现确实少了100多公斤,之后郑某也补了100多公斤,但是不承认以前所供钢筋数量不够的事。后来屈某由于欠人家钱没有进一步处理此事,想等有钱时再协商解决,直至今天也没处理。传票送到屈某家后,屈某对票据进行了核算,发现欠郑某货款8万多元,而郑某起诉是18万多,争议较大,事情到了无法处理的时候,屈某不想承认所欠的18万,只承认8万多。 请问:我父亲在本案中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如何应诉? 谢谢
甲方当时因为赌博债务欠乙方8千块钱,并打下欠条并抵押一块土地给乙方使用.现在时间已过5年.甲方要收回土地并只愿支付一千块钱,乙方只愿意在原由债务的基础上让步2千块,现在关于土地的租金和相关的债务应该如何处理,本身双方的债务的关系属于违法行为,如果诉之法院 法院会如何判决 法院是否会受理此类纠纷 ,如
我简短点说吧,半年前我有个哥们偷了家里10万块钱,在外面给女人挥霍.而后又说想开个服装店,问我有没有关系能帮忙,我当时正好从网上认识个姐们,有关系能忙帮,当时谈好是1W2的店钱什么的,我哥们当时没那么多钱,就汇过去6000.当时正好赶上我姐们去进货,我哥们这边又被他们家发现10万这事,结果他就急了,说要告我诈骗.他们家就想
前男友为了买私家车,向我借了几万元钱。但因当时在恋爱期间,故并没有写借款凭条。(当时我是提取了自己的信用卡里的钱,全额提款的) 之后几个月内,我曾有多次向其催款,希望其可以逐步还款,但其均以资金紧张为由,托拉还款甚至连续几个月不还。 (目前我自己拿钱还给了银行) 私底下曾个人调解很多次,但都不见效果
您好,我查过债务的民事起诉期限为2年,欠条上已经超过了两年,可是我们在网络上的聊天记录可以证明1。对方承认了有这笔欠款及数目。2.对方允诺2010年2月28日还清所有欠款。 如果我需要民事起诉,那请问是到我还是他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另外,对方一直在外地,可家人在上海居住,那对我的起诉是否有什么影响 请问,如
法院判决一由当事人承担,二由担保人连同清偿责任。借3万担保人2人那3人该如何还款? 被告无力偿还全款,而担保人声称己没有用到那钱凭什么要他还,那被告怎么办,难道担保人一点责任也不要负?
我因为债务纠纷而成为民事诉讼被告,但是目前还未作出判决。在作出判决之前,我因公司业务要出国,不知道出国一事是否会受到该民事诉讼的影响。换句话说,这次民事诉讼会不会使我出境受到禁止?还有此次的民事诉讼(判决做出后),会不会对我日后的正常生活,如个人贷款、出国等事宜产生限制性影响?盼回复
我们住在一个5层的居民楼,一楼是门市,2-4层是住宅,一楼有个饭店,为了自己的方便,把俩住户之间的墙打开一个门,经过咨询,这栋墙不可以打开,会影响这栋楼的稳定性,经过向饭店老板反应,老板拒绝把墙堵上,我们该向哪个单位反映此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