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 目前我在上海的一家家具公司工作已经三个多月了,试用期是两个月,工资说好是试用期1800元,转正是2000元。但在合同上未注明转正工资,就只是写明试用期间的工资,现在转正发的工资还是1800元,找人事问缘由的,说转正工资是看试用期表现的,可是当初并不是这样说的,我改怎么办呢? 还有试用期间的综合保险也不交,说只交转正后的工资,是这样的嘛
各位律师你们好: 情况是这样的:我是09年7月8日开始到兰溪一家企业上班的,职位是生产副总助理,当时双方只口头约定试用期一个月,工资2500元,但未确定转正工资(我的求职表上工资要求一栏填的是每月3000元以上)。一个月后我向公司提交了转正和加薪申请,要求转正工资3500元,公司一直未书面签字,但直接上司生产副
单位不发工资,合同也只有我们劳动者单方面签字了,在武汉只是个办事处,劳动局也不管,怎么办
公司武汉区的代理在我们工作快一个月的时候告诉我们要压一个月的工资,都压了,在第二个月的时候发第一个月的工资,还拖了三天,第二次发工资的时候先是拖了半个月发了一半,过了一个星期才发另一半,现在本应在7,26发的工资现在还没发,也不给个说法,就拖着,在7,19号签了合同,不过只有我们员工签了,说要寄到总公司去签
我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单位清闲,局长照顾我家住的远,说我暂时不用上班..上好编制以后我的主管领导要我去办工资卡.但要设他说的密码。并把工资卡上交.说是我没有工资,工资卡要交局里保管。过了快了一年,还没有给我一个什么书面的东西.我越想越不对,又不好问..我想请问这种情况正常吗。.我应该是带薪待岗.
事业单位与合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将社会保险费随同工资一起发放,让员工自己开户缴纳,合同中社会保险这部分
我在一家事业单位从事打字员工作14年。1997-2007年,单位一直没有为我缴过社会保险;在2008年,与单位签订了2008-2010年3年期固定合同,单位将社会保险费随同工资一起发放,让个人自行开户缴纳,当时曾经强烈要求单位代扣代缴,但没有采纳。请问单位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我现在能否要求单位补缴14年来的社会保险费,有什么
劳社部发(2005]36号文下发前事业单位工伤定期补偿与本人工资是否重复计发
《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文)第五条规定:“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参加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其工作人员在本通知下发前已发生工伤的,其原享受的工伤待遇不变。”对于2004年已发生工伤的(已经人事部门鉴定为工伤四级),按照原文件(新人福字[2
专家您好,现有一疑难问题想咨询并寻求法律帮助: 我本科毕业,女,在某家医院财务上班。工龄5年。 因该院人事部门领导(并非科长职务、58岁)经常算错我正常福利及奖金待遇,多次找上次领导反映未果,由我爱人出面咨询后与其发生口角,该人事科领导事后勾结当地黑社会欲砍伤我爱人,紧接着扣发我4个月工资及奖金福利。
如果每日加班超过了三小时,请问用人单位应支付几小时的加班工资?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这一条该如何理解,如果当日加班5个小时,请问只能算3个小时的加班费用吗?那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