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朋友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5年,出狱后又给对方要钱8万元,公安已按敲诈未遂移交法院,请问他能被判几年?谢谢!
我和一个已婚女子一直是好朋友关系,经常在网上聊天,平时爱开些小玩笑。有一次她有事来我家,我一时冲动下想和她发生关系,当时她不是很愿意,然后在这个过程中,我射精了,期间我们两人都没有脱衣服。然后就没有继续下去。现在这件事被她家里人知道了。提出两个解决方案:1、要告我强奸未遂,报警。2、就是让我给她们家赔
我女朋友因为盗窃罪被拘留了,数额不大,我就用她的电话像他朋友她借钱一两万替她活动活动,以便尽快拉她出来,我也告诉她朋友我的卡号。为了让她朋友相信我,我把我的身份证也告诉他了,也让她去公安局查查有没有这回事,之后他说把钱打过来了我就出去查了一下,但是没有钱过来,我就打了个电话给他,他说打了冥币给我还说
监狱犯人自杀未遂,是当班的警察负主要责任?还是处于休假的犯人所在的分队的领导负责
某监狱有犯人自杀未遂送往医院,事后监区领导决定由正在处于休假的犯人所在分队的领导(类似一个班的班主任)负主要责任。我觉得不公平,当班警察有义务负责犯人的生命安全,犯人出现危险行为,没有及时发现,且没有即时告知处于休假的犯人所在分队的领导,为什么不用负主要责任?还有当班警察是否属于玩忽职守?
某人一年多以前认识一女网友,两厢情愿发生了关系!一年后老公发现聊天记录(含头像)发出这样的短信:打4500元到邮政储蓄卡(卡号*******),不然就把你的风流事告诉单位和家人!以后陆续发过80-90条这样的短信,以曝光聊天记录,张贴照片威胁要钱。6.5日见面拿钱时,钱放在桌子上,对方嫌不够,朋友报了警后警察进来打乱了
一年前甲男在上网认识女网友乙,两厢情愿发生关系,女方趁机以自己打麻将输了一万多要过几百元钱,事后甲男觉得此女不简单没有再联系!一年后其丈夫丙以聊天记录里的信息,发短信:“打5000元到工商银行储蓄卡******,不然就把你和她的风流史告诉单位老婆孩子”,以后连续以以贴大字报曝光聊天记录和照片(头像)到单位门口
雇用纵火人利用他与受害人不认识的背景,贼喊捉贼拟以提供纵火线索向受害人索要2、3万元信息费;后受害人根据纵火人提供线索调查取证证实,他就是纵火人并通知小井峪刑警队抓获;但是小井峪刑警队只认定纵火事实,关于他拟索要2、3万元只字未提;请问他如此行为,受害人能否指控他敲诈罪名?再问他就此行为能判刑几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