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前几日乘坐的宿迁至新沂长途汽车(宿迁新车站打票上车)上,因疲惫打了会儿瞌睡。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在这时被小偷盗走。醒来发现时小偷已逃跑约五分钟。随即报警,当时无果。车上有一套监控设备,遂警察说晚会儿到汽车总站调取监控录像。次日警察联系我,说当时那班车上的监控没开,所以走这一方面查不出来。我就是想问一下,这种情况,车辆司机及车站方面该不该对此事负责?应不应该承担部分责任?
我于2010年1月6日坐大巴回家的时候我的手提电脑被人以调包的方式盗走。具体情形如下:当时的我乘坐的是下午1点四十分的班车,我一上车,当时一名男子自称是其为客运站的工作人员叫我和我身后的旅客坐四排以后的位置,此时该男子就站在司机位置的后面司机也在位置上,而另一位女服务员就在车门站着,并无出声制止,本来我是
车辆的挂靠单位,在车辆发生事故以后是不是要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如果有私下的协议,说明责任的承担方,在诉讼时是不是可以按协议所约定的,由哪一方承担?
我的洗车丢失已经一个多月啦,早已经报案。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哪一天,偷车人(或买二手车主)出交通事故,我还要负什么责任吗?谢谢 对不起,是我的汽车丢失一个多月啦!报了案,但到现在也没有音讯。别的车险都保了,唯有被盗险没有上。我现在担心的是,如果哪一天,偷车的人(或买此车的人)开车出了什么事情,我还要负
我开摩托车出住宅小区门口时,从门卫值班室冲出一个3~5岁左右的小孩撞在车上了,车速不快,刚刚启动不到20米,我已经把小孩送到了医院并且垫付了2400元的费用,请问我在这个事故中的责任如何认定及费用赔偿怎么样算
尊敬的各位律师您好: 首先向您表示敬意及感谢。 我是位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我与深圳一家基因检测中心{主要是DNA亲子鉴定业务}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我方由乙方{检测中心}授权在重庆地区为乙方收集取检测样本给乙方,乙方每个样本收取我方检测费人民币700元正,我方在此基础上加收一定的金额作为我方利润。我方会在
晚上我骑电动车走在庄里的路上(有路灯,但是太暗且我近视看不太清楚),由于前方有个摩托车大灯一直开着,而且车头老是晃动,在挺远的地方因为我就看不太清楚前面的人或物,所以我把车灯关了,但是他的车灯在我靠车挺近的时候一下晃了一下我的眼睛,没有看清楚前面的人,车把碰到别人的手车倒了。 由于很生气,起来就骂了
晚上我骑电动车走在村里的路上,路上有路灯,不过不太亮,而且我戴眼镜近视。在我前方一百米的地方有个摩托车停在路边,大灯一直亮着,照着前方,且车头时而左右晃一下(可能是骑车的人做在车上,他的家人要上车吧。)在我离摩托车有30米的时候我把我电动车的车灯都关了。因为看不见摩托车车灯照着的后面,结果没有看到摩托